法律分析:債務人找不到了處理方法:第一,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第二,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1-找不到債務人,可以根據具體的合同進行起訴,主張權利。2-要確定起訴的有效性,往往是根據對方是否有可以執行的財產來判定。3-訴訟和執行:我國民訴法規定,對于借款到期沒有歸還的,要及時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償還借款,法院會通過公告等方式通知被告人。在法定程序不到庭的,可缺席判決并強制執行其財產。如果對方目前沒有什么財產,只能中止執行,等到找到對方或對方有條件償還時再執行。借款訴訟有二年的訴訟時效,過了二年法律將不再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