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放棄抗辯權的方法有:
1、作出單方承諾放棄抗辯權的承諾書;
2、簽署關于放棄抗辯權的協議,并進行公證。
3、以默示的方式放棄抗辯權。我國法律規定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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