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因素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
(《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是一種外來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諸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自然現象,以及如戰爭等社會現象,屬于通常意義上的不可抗力的范圍。不可抗力具有不受當事人意志支配的特點,在各國法律中一般都作為民事免責事由。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政府限購、疫情防控、 銀行貸款 屬于不可抗力,會影響到義務的履行。但不可抗力對不同的民事行為會產生不同的效果。必須產生了無法克服,不可避免的困難才可以免除 民事責任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