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因疫情延期交房怎么辦
1、要準確區分是否實際由于疫情導致開發商延期交房,并了解樓盤的建設進程;
2、再查明具體的防控措施要求及對工期的影響程度;
3、再確定開發商是否應承擔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比例。如果開發商已經履行了應盡義務但仍不能避免工期延誤的,可以適用免除其責任的規定;但在已有疫情的情況下,同時又存在開發商管理不善等過錯因素,那么就應該根據過錯程度與原因力大小,酌情免除開發商的責任。同時,對于開發商的無限制延期且沒有正當免責緣由的,購房者可優先適用購房合同里的合同約定。
因疫情延期交房多久不算違約
全國各地對于順延房地產項目交付期限都有不一樣的規定,大致上也是大同小異,對于疫情和災情等多種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房地產的項目若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交付時間完成交付,施工方和開發商可以相應順延期限的,但是要采取措施切實維護購房者權益,順延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順延交付房產規定的出臺,對于施工方和開放商肯定是一個有利的措施,但是對于置業者來說,可能就有利有弊了。可是也希望置業者可以明白,如果工期過分壓縮,即使按期交付,房產的質量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疫情延期交房會有賠償嗎
疫情延期交房是否會有賠償,要區分不同情況:
1、如果開發商確因新冠疫情影響而延期交房,開發商就不承擔責任責任,業主也不能以此為由向開發商索賠;
2、如果是但若開發商因自身不符合條件,或在疫情發生前已經遲延交房等情況導致遲延交付的,或者是開發商疫情都解除后,因管理、施工單位等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買受人可向開發商索賠。
房屋延期交房處理方法如下:
1、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交房時,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踐中,有部分開發商為避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實際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即通知購房者入住。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并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2、不可抗力非全免責,如延期交房非開發商的原因,但并不必然免除賠償責任。開發商對延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小區設計變更等,從而以非開發商原因為由而拒絕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但非開發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
3、保留相關證據材料。購房者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在發生延期交房的糾紛時,購房者一方面應當搜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證據,另一方面應當保留關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
4、訴訟時效。鑒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購房者應當注意訴訟時效問題。購房者應當自約定的交房之日起兩年內向開發商索賠延期交房的損失,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向開發商主張上述權利,則新的訴訟時效就自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兩年。
綜上所述,疫情屬于不可抗力之一,因此疫情期間延期交房屬于免責情形,不是當事人主觀上的違約,因此不會有賠償。不可抗力的來源既有自然現象,如地震、臺風,也包括社會現象,如軍事行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因疫情延遲交房,開發商該不該賠錢?
因疫情影響,開發商延遲交房不需要賠償,因疫情防控措施如各地人員流動控制、政府要求延期復工導致施工人力短缺、工期延誤的,或者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由于交通管制、消毒措施限制等因素無法按時運輸到施工現場的,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發生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性,也應適用不可抗力免責的規定。
法律分析
因疫情原因導致不能按時交付,開發商可在相應的延誤期內免責。但開發商應依法履行告知義務,減輕業主的損失,因其未及時通知購房者而導致損失擴大,購房者可以主張進行賠償。開發商因疫情原因導致的不能按期交付,應提供相應的影響交付的相關證據,例如政府發布的延遲復工的相關文件、企業停工通知、施工人員因確診或疑似肺炎隔離的相關醫院證明,供應方無法按時供貨等情況證明。還有,延遲交付的時間一定要合理,需要按實際情況開考慮,不能說延遲復工一月,延期交付一年,這樣是不合理的。購房合同中一般規定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賠償。但合同中“逾期交付責任”有一個免責條款,那就是“不可抗力”。很顯然,此次疫情就是屬于不可抗力。因此,開發商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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