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算不可抗力嗎,可以以此解除合同?
屬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疫情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一般屬于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主張免責或者部分免責。人民法院應根據疫情發生時間、發展期間、嚴重程度、地域范圍等對合同履行的實際影響,考慮到疫情防控分區管理下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等區域階梯式封控措施強度以及不同行業、不同糾紛受人員流動限制的影響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作為不可抗力與合同履行障礙之間的因果關系。
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因為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
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建議綜上問題所述疫情算不可抗力嗎,可以以此解除合同?以上非常詳細,僅供參考,具體要求還要以法律為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因為疫情退租算違約嗎
因為疫情的關系,不少商鋪都經營不下去,不得不結業退租。在看到租戶因為疫情而退租時,房東認為自己一時也難以去找新的租客,租客貿然退租也會給自己帶來損失,不算違約,此次疫情屬于不可抗力,但房東可以要求依據公平原則共同分擔損失。下面我為你詳細介紹相關知識。一、因為疫情退租算違約嗎 1、不算違約,此次疫情屬于不可抗力,但房東可以要求依據公平原則共同分擔損失。 2、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二、“疫情”引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一是出租人起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糾紛。此類案件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疫情防控期間,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構成違約,導致出租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二是承租人起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此類案件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因疫情防控需要,承租人不能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賃房屋,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者承租人主張因疫情防控導致其經營損失,繼續履行合同成本過高,起訴要求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三是承租人起訴要求減免租金的糾紛。此類案件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疫情防控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賃房屋,如果繼續按照原合同履行,負擔過重,壓力過大,故起訴要求減免租金。 因為疫情退租算違約嗎?因為疫情影響生意,房東也可以出臺一些免租或是減租的政策,共同攜手與租客一起度過難關。租客因為疫情退租被房東扣了押金后,來找專業的律師為你提供咨詢服務是最好的選擇,這里律師會為你解答任何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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