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擔保證明是否有效?
AB合作生意,C單方面為B做擔保(因為擔心B知道擔保的事,后續賴賬,所以擔保的事B不知情,因此擔保文件上,也只有C的公章和簽字)rn那么,如果最后B欠A,是否可以找C支付?單方面的擔保文件是否有法律效應?1、盡管你在合同上簽字時被黃某告知,其是為借款5000元擔保,但你在空白紙上簽字時應該認識到黃某可能超出范圍借款,并對這一可能持放任態度,會被認為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即使你讓尹某出庭作證,你在空白紙上簽字的行為,也會被視為視為向郭某出具保函的行為。
2、、《擔保法》第十三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條規定:“主合同債務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債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按照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只有在郭某存在惡意,而你在違背自身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才能免除擔保責任。但你講的情況中沒有證據證明郭某對黃某欺騙你一事知道或應該知道,因此認定擔保無效有較大困難,你應對15萬元承擔擔保責任。
當然,由于黃某欺騙了你,由此受到的損失可要求黃某賠償。
擔保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條件有哪些
擔保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條件有哪些一、擔保合同的成立有哪些?
1、擔保合同的成立條件有:
(1)在主合同中訂立擔保條款;
(2)在合同之外單獨訂立書面的擔保合同;
(3)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
(4)保證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區別?
1、內容判斷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也即主體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為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與否屬于事實判斷問題,其著眼點在于判斷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與否則是法律價值判斷問題,其著眼點在于判斷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能否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判斷合同是否成立,其結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實,而判斷合同是否有效,其結果則有生效、無效、效力待定、可變更、可撤銷等多種情形;
2、成立和生效適用規則不同合同的成立適用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有從事合同行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選擇合同的相對人、訂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內容,依其自由意志創設權利義務關系。只要具備意思表示這一基本事實,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須在國家的干預下,依法判斷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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