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所謂逾期利息是指給付金錢義務人因遲延履行而應給付債權人一定數額的金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9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未約定逾期利息怎么算未約定逾期利息時,如果當事人也未約定借期內利率的,則逾期利息可參照逾期還款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標準來計算;如果約定了借期內利率的,則可按照借期內利率來計算資金占用期間的逾期利息。
【拓展資料】
利息是指資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資金而取得的報酬,它來自生產者使用該筆資金發揮營運職能而形成的利潤的一部分。
利息是資金時間價值的表現形式之一,從其形式上看,是貨幣所有者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
利息(interest)抽象點說就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并回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利息講得不那么抽象點來說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債務人)因使用借入貨幣或資本而支付給貸款人(債權人)的報酬。又稱子金,母金(本金)的對稱。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時間)。
利息(Interest)是資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資金而取得的報酬,它來自生產者使用該筆資金發揮營運職能而形成的利潤的一部分。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并回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其計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應收利息是指銀行將資金借給借款者,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它是借貸者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利潤的一部分。
應付利息是指銀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給存款者的報酬;它是銀行吸收存款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成本的一部分。
利息作為企業的資金占用成本已直接影響企業經濟效益水平的高低。企業為降低成本、增進效益,就要千方百計減少資金占壓量,同時在籌資過程中對各種資金籌集方式進行成本比較。全社會的企業若將利息支出的節約作為一種普遍的行為模式,那么,經濟成長的效率也肯定會提高。
未約定逾期利息如下計算?如果說借款合同對于沒有明確約定逾期利率,那么出借人可以要求按照借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當借款人提出這個申請以后,法院應該予以支持。舉例來說,借款人借了2萬元,貸款期限為1年,貸款利率為7%。但由于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逾期利率,那么逾期的利息就按照逾期金額*貸款利率的方法計算。
大部分情況是貸款合同會額外約定逾期利率,而未約定逾期利息的情況通常發生在借條或民間貸款上,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最好是合同中約定好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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