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讓與的有效要件是:,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2.債權人轉讓債權不得損害債務人的利益;,3.債權人轉讓債權應當通知債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如果債權轉讓協議沒有約定生效日期,應當自雙方訂立時起即成立并生效,但債權轉讓的主體是原債權人和成為新債權人的第三人,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債權轉讓協議只能約束原債權人和成為新債權人的第三人,并不能約束債務人,對債務人而言,自轉讓通知到達之日起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1.債權讓與具有非要式性。債權人與第三人就讓與債權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讓與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以外,無須履行特別的合同的形式,債權讓與合同是否作成書面形式,不影響其效力。,2.債權讓與具有無因性。這就是債權讓與的無因性該無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債權流轉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讓人的利益。,3.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債權讓與是將債權作為一項財產進行處分,所以要求讓與人就債權必須具有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無處分權人讓與他人債權除非經債權人追認,否則,其行為無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進行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關系不會失去統一性,債權人通過轉讓和合同將債權轉讓給第三者享受的現象。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合同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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