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合同上沒有擔保人有效嗎
民間借貸合同沒有擔保人合同也是有效的,只要雙方當事人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了借貸合同就算沒有擔保人也是有效的。。
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合同沒有擔保人,雙方自愿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也是有效的,民間借貸也并不一定需要擔保人,債權人如果沒有要求就不需要擔保人。如果擔保合同沒有給擔保人,但當事人均在擔保合同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則合同成立生效;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擔保合同也已經成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擔保人未簽字,銀行貸款合同有效嗎?
銀行貸款合同無效。銀行發放的貸款有保證貸款(即擔保或抵押)、信用貸款等,如果發放的是信用貸款,就不需要擔保人,也就不存在擔保人簽字的問題。如果發放的是保證貸款而且約定了需要擔保人擔保的,雖然借款人與銀行已簽貸款合同,但擔保人沒有簽字,那這個借貸合同于銀行來說發生效力的前提條件沒有按約定達到,故而不能生效,即是無效的。
借款人沒簽字,保證人簽字是否有效?
一、借款合同中保證人未簽字是否影響合同效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中保證人未簽字的,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效力,但會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由借貸雙=方簽訂的,而擔保合同是由擔保人與出借人簽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二、借錢到期不還可以要求合同違約金嗎 ? 實際上,借款人到期不還錢,出借人能不能主張合同違約金,可以先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約定: 1、借貸雙方明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還錢屬于違約,即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并且,合同中明確了違約金的數額或是計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該約定進行計算。 2,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約定或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張違約金的。但是,可以主張對方賠償實際損失,譬如要求對方支付逾期利息。 3、在未約定合同違約金的情況下,是否支付那筆錢,其實還可以通過借貸雙方自己協商。只要協商達成一致,那么便可以按約定履行合同。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并且雙方因此引起糾紛的,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中保證人未簽字的,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效力,但會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由借貸雙=方簽訂的,而擔保合同是由擔保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進行法律咨詢。
擔保人沒有簽字的擔保有效嗎
擔保人沒有簽字的擔保不具備法律效力。擔保協議經擔保人和債權人協商一致,并簽字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擔保人沒有簽字,沒有在場的,不影響擔保協議的法律效力。擔保協議是擔保與債權人簽訂的協議,由擔保人和債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被擔保人不是擔保協議的當事人,不需要簽訂確認。
沒有簽字擔保合同是無效的。
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擔保責任按以下方式承擔:
1、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于清償借款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人的所有財產都應當用于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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