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論是合同的民事欺詐還是合同的刑事欺詐都是違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民法和刑法關于合同欺詐應當承擔的責任的規定,在問題發生時,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1、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2、不予履行。3、中止履行。4、請求合同管理機關確認合同無效。5、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6、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分析: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準備下列材料然后報案:1. 案發經過文字材料;2. 報案人身份證明材料(委托律師律所證明函和委托書);3. 報案公司工商登記材料(股東情況、營業執照等);4. 被控告人個人/公司基本情況;5. 簽訂合同原件/復印件;6. 收付款銀行轉賬流水書面證明材料;7. 雙方溝通短信、微信、郵件書面證明材料;8. 招標書、擔保函、銀行存單、提貨單、倉儲單等涉及交易書面證明材料;9. 涉及民事訴訟的訴狀、判決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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