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一部什么的基礎性法律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這就將民法典定位為一部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拓展資料: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憲法。中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于1986年4月頒布,被學者稱為“準法典” 。
是我國改革開放后鑒于當時國情和緊迫形勢出臺的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統的調整我國民事關系的法律,是民事政策權宜之計的產物,但即使這樣,這部法律也有著劃時代和里程碑式的意義! 所以《民法通則》既不是民法典,又不是民法總則。
但從1986年開始,《民法通則》在我國起著民法典的作用,它和其它單行民事法律及其它部門法中有關的民事法律規定一起調整著二十多年來我國的民事法律關系,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00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民法典草案,但最終由于內容復雜、體系龐大、學術觀點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終未能實現。
民法典16條的內容應該如何進行理解?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當代這個社會,民法對于我們來說確實是很熟悉了,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經常看到民法,也經常性的適用民法,對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來說,是我國立法的一大立法亮點,很多人都想要充分的了解一下《民法典》16條的內容應該如何進行理解?那么,接下來我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民法典》第16條的內容 1、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解讀: 根據這條《民法典》的規定,在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正常情況下,自然人的權利能力自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但是《民法典》第十六條之規定,則屬于對民事權利能力的擬制,即規定在一定情形下,法律賦予胎兒民事權利能力。因此,首先需要確定本案是否符合《民法典》第十六條適用的情形。上述法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本案屬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涉案的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喪葬費、受害人家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費用、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與精神損害撫慰金。二、《民法典》第16條的內容的理解 1、【理解1】以法律的形式對胎兒是否具有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予以確認。 《民法典》作為我國的民法典,從法律位階的角度上看,屬于法律層面,其法律效力最高。以法律的形式將胎兒的民事權利能力問題予以確定,體現出法律的權威性。 2、【理解2】“視為”一詞表明胎兒并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民事權利能力。 視為在常用語中的解釋是將一個事物看作是另一個事物。這也就意味著,在胎兒的民事權利能力問題上,法律是否定的,只是在特定條件下,為了保護胎兒的利益,將沒有出生的胎兒視為有民事權利能力的個體。 3、【理解3】重點是對胎兒利益的保護。 從法律條文本身看,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行為都是讓胎兒純獲利的行為,可以理解為,胎兒在作為純獲利的受益對象時,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新形式的純獲利行為出現時,根據這一條做出擴大解釋,最終胎兒的利益能夠得到保護。 4、【理解4】強調胎兒必須是“活的”。 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消于死亡,也就是說,民事權利能力的存續時間是人自生到死的時間,所以,“活著”是民事權利能力存在的前提,如果連“活著”這個條件都不具備,民事權利能力根本就不存在。這一點不僅適用于胎兒,還適用于一般自然人。 這個條款涉及到胎兒的民事權利,我國法律上規定的是,胎兒的民事權利只有在接受贈與以及繼承遺產方面是存在的,其他方面我國的法律暫時還是沒有規定的。最后,還是想要提醒大家的是,考慮問題需要嚴格的依據法律的規定,法律是底線。
對民法典的認識
對民法典的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百科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修改了,使其更符合當代中國的民情,使法官在判決時有法可依。具體如下:
1、民法典體現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2、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編纂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著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著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見證了這一段時光,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是通過一步一步實踐摸索而形成的,具有科學性、民主性,民法典的頒布水到渠成、瓜熟蒂落,體現的是全國人民的心聲和愿望。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這個過程中,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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