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法典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變動
法律分析:民法典的變動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物權編的變動,涉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以及占有的新規定;其次是合同編有一定改動,涉及典型合同等內容;再次是新增了人格權編;再次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也有一些新變化;最后是侵權責任編的變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九百八十九條 本編調整因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修改和新增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修改和新增內容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增內容主要具體如下:
1、設置離婚冷靜期,冷靜期讓雙方有冷靜下來考慮的機會,重新審視一下離婚是否為真實意愿;
2、性騷擾要承擔賠償責任,以性騷擾被告到法院的話,會涉及侵害人格尊嚴問題;
3、網店等虛擬財產可以繼承,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絡虛擬財產和數據,在侵權責任編,對網絡上的侵權責任也作出規定;
4、見義勇為免責,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5、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6、禁止高利放貸;
7、保護個人信息,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個是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個是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8、增加遺囑形式,規定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9、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修改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將人格權獨立成編,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人格尊嚴權的尊重,體現了人文主義關懷;
2、確立了中心主義,保持法總則體系的完整性;
3、侵權責任獨立成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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