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合同合同包括哪些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轉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事項訂立的合同,確定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技術合同的標的物與技術密切相關,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具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合同的法律規制具有多樣性,當事人一方具體,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者技能的技術人員,技術合同是雙重服務有償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系,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咨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 合同履行 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復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 商業秘密 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三、技術開發合同怎么認定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合同必須備案,簽訂技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需要備案的。具體流程是:
(一)賣方用戶注冊
買方憑真實、有效證件到登記機構注冊或自行注冊。首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注冊、上傳法人證書、營業執照、企業信息表并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進行申報。
(二)網上申報登記
賣方根據技術合同內容,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技術合同登記業務系統,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后填“登記申請書”并提交,也可以有選擇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三)報送合同文本
賣方按申報材料要求,將技術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報送選定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核。注:設計專利技術合同的,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表處申請認定登記。
(四)審核登記
登記員查閱賣方網上“登記申請書”并根據賣方送審合同文本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登記、蓋章,出具認定登記證明。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項目的名稱,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如下:①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享有獨自實施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權利,包括轉讓方自己在內任何人卻不享有在同一范圍內實施專利的權利。②排他實施專利許可合同是指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享有排除任何第三方實施該專利的權力但轉讓方自己仍享有實施該專利的權利。③普通的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享有實施標的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排除轉讓方自己實施和同時允許第三方實施的權利。
法律客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按照許可范圍不同,可以分為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等形式。1、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合同范圍內對專利技術的實施享有獨占的使用權。讓與人不得在許可合同規定的期限和范圍內,自己實施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專利,也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任何其他形式的許可合同。否則即為違反合同,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合同的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地域范圍、期限或方式內享有使用讓與人的專利技術以制造、銷售產品的權利。讓與人不得在已經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同一專利與第三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但是,讓與人保留自己在該范圍內實施專利的權利。所以,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是讓與人和受讓人分享專利實施權的協議。當事人訂立的排他實施許可合同,也不影響國家根據《專利法》第14條的規定行使指定許可權。3、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是最常見的專利實施許可方式。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允許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其專利技術,同時保留自己實施和允許任何第三方在該范圍內實施專利技術的權利。
專利許可合同的類型都有以下幾種:普遍許可合同,又稱非獨占許可合同;分售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又稱獨家許可合同;獨占許可合同,又稱完全許可合同;交叉許可合同,又稱互惠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并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被許可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八百六十七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并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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