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4、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相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5、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6、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五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于同一合同產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五百二十五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二十八條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二十九條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釋中對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相關規定,(一)債權轉讓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后,債務人與受讓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權人列為第三人。,(二)債務轉移的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后,受讓人與債權人之間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受讓人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權利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合同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人,對方與受讓人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對方就合同權利義務提出抗辯的,可以將出讓方列為第三人。,債權轉讓可以撤回,但不能隨意的撤回。我國合同法規定債權人擁有撤銷權,撤銷權屬于撤銷權人享有的民事權利。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的債權轉讓合同,并且通知了債務人的,且該轉讓未損害第三人利益,債權轉讓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
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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