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原則貫穿于《 民法典 》的總編與分編中,比如說: 《民法典》總編第九條的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民法典》合同編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民法典》 侵權責任 編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等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民法典規定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綠色原則、公序良俗原則。
【法律分析】
平等原則主要有兩層含義,一層含義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在民法中的體現,一層含義是平等保護所有民事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意思自治是現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公平原則,所謂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以調整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通過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公平正義是對民事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誠信原則,誠實守信是市場活動的基本準則,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則,它和公平原則一樣,既是法律原則,又是一種重要的道德規范,它要求全部民事主體誠實不欺,講究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權利。綠色原則,這是《民法典》確定的一項法律原則,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創舉,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這項原則既傳承了天地人和,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傳統文化理念,又體現了新的發展思想,有利于緩解我國不斷增長的人口與資源生態的矛盾。公序良俗原則,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兩個慨念構成的,要求民事主體遵守社會公共秩序,遵循社會主體成員所普遍認可的道德準則。這項原則還有一種含義,凡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其中綠色原則是一項新的法律原則,目的在于保護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會寫相處。其他五項原則并沒有太大的改動。值得注意的是,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霸王條款,由于在法律不可能吧民法所需要遵守的規范寫全,所以制定了該項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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