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理合同解讀
法律主觀:
《民法典》中關于保理合同的規定是: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一條
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二條
保理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業務類型、服務范圍、服務期限、基礎交易合同情況、應收賬款信息、保理融資款或者服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條款。
保理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保理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理合同是我國民法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類合同,一般是在買賣合同的基礎上由債權人與保理商簽訂。那么保理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保理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雙合同構造:保理合同涉及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 1、基礎合同(通常為買賣合同):(應收賬款)債權人與債務人 2、保理合同:債權人與保理商 (二)保理合同為要式書面合同(民法典第762條第二款)。保理合同的當事人為債權人與保理商。 (三)保理合同的實質: 1、保理人為債權人提供保理融資款(也稱“應收賬款轉讓預付款”或“貸款”)或應收賬款管理或催收或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 2、作為保理融資對價,債權人將基于基礎合同對債務人享有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保理商,以債務人對保理商負擔到期清償債務的方式,作為保理商保理融資本息、服務費、行權費用等債權獲得清償的“第一還款來源”。
二、保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條的規定,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三、保理合同的訂立方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條規定,保理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業務類型、服務范圍、服務期限、基礎交易合同情況、應收賬款信息、保理融資款或者服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條款。 保理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保理合同的職責有哪些 保理商可以身兼數種職責,主要包括: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保證。 1、提供資金融通。 保理商向應收賬款債權人支付一定資金,并從債權人處受讓應收賬款債權,這對原債權人而言,是一種資金融通,讓原債權人提前獲得了資金。 2、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 應收賬款管理,典型的,如,應收賬款的對賬,制作統計報表、打印賬單等。 應收賬款催收,典型的,如,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后,債務人未依約定清償債務的,保理商向債務人催促付款。 3、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保證。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保理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的相關知識,通過上文可知,保理合同是將現有、將有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通過催收、融通等手段保證賬款到賬。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保理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法律分析: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條 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應注意的是,實務中確實有部分保理商與交易相對人虛構基礎合同,以保理之名行借貸之實。對此,應查明事實,從是否存在基礎合同、保理商是否明知虛構基礎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實際的權利義務關系等方面審查和確定合同性質。如果確實是名為保理、實為借貸的,仍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確定案由并據此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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