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貸款人不還錢,保證人和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依法承擔責任的,可以追償、起訴。一般情況下,保證人在合同糾紛中未經審判或仲裁,依法強制執行時債務人的財產仍不能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提起訴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的管轄范圍。
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么辦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的處理方式如下:1、如不愿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一、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么辦
1、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的處理方式如下:
(1)如不愿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么能自保
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自保方式如下:
1、借款人還不上貸款的話,如果擔保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貸款經辦銀行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欠款;
2、如果擔保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擔保類型為一般擔保,那對于貸款欠款,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以及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如果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了欠款,之后就可以對借款人展開追償。而如果借款人破產,那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擔保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貸款人不還,擔保人怎么辦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擔保人對于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
擴展資料: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即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向連帶責任保證人請求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得拒絕,這就是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間效力的積極方面。
連帶責任保證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1、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但我國《擔保法》規定,如果保證人與保證權人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參考資料:
連帶責任保證—百度百科
貸款人故意不還擔保人怎么辦?貸款人如果故意不還,那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臺)就可能找上擔保人要求還款。對此,擔保人只能按擔保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代為償還貸款。
尤其是約定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債權方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沒有先訴抗辯權。若是一般保證,那擔保人在借款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方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而在幫借款人償還了貸款之后,擔保人可以向借款人展開追償。要是借款人不還款給自己,那擔保人還可以去向法院提起訴訟。
建議大家平時不要隨意答應幫別人的貸款運行擔保,應該充分考慮到自己的經濟收入情況和還貸能力,以及對方的信譽。
破產逾期申報債權應該怎么處理民事訴訟法第76條規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并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在重整與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確規定,經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與和解計劃,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有約束力。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的,在重整或者和解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或者和解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重整或者和解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在破產清算程序下,基于破產清算程序對破產債權的強制消滅效力,在財產分配完畢后,也就隨之終結破產程序,破產人所有未清償的債務已經隨之消滅,未申報債權人此時也不能再主張自己的債權。即使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又新發現了破產人的其他財產,按照破產法的規定,應當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但因為破產法同時明確規定了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這樣即使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又新發現了破產人的其他財產,未申報債權人仍然沒有機會主張自己未申報的權利。因此,在破產清算程序下,未申報的債權權利人已經沒有機會再主張權利得到清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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