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一直很麻煩,追債成功是重視方法的方法,不能采取不正當的手段.否則,不僅追不上債務,還會被監(jiān)禁.那么,如何快速有效地追究債務呢?
追究債務的快速程序追究債務的快速程序是什么?追債不僅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還可以申請支付命令,申請先執(zhí)行,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證,提起代位追償訴訟.債權債務明確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形式索賠.
一、申請支付令
支付令是我國民事訴訟法律規(guī)定的催款手續(xù),目的是迅速實現債權人的債權.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金錢、有價證券等符合條件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日起十五天內向債務人發(fā)出支付命令的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應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償還債務或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一些問題的意見第221條規(guī)定,債務人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不需要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必須直接決定結束催促程序.根據此規(guī)定,債務人收到法院發(fā)出的支付命令后,必須在15天內償還債務,或者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法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收到債務人書面異議的,即裁定結束催款手續(xù),支付使自己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債務人在此期間不償還債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則支付命令與生效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債權人可以根據支付命令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債權債務明確的農民工拖欠工資,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二、申請首先實行
首先執(zhí)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判決之前,為了解決原告現在的生活需求等困難,首先對被告實施一定財產的臨時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97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于以下事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執(zhí)行:(1)要求贍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醫(yī)療費的;(2)要求勞動報酬的;(3)根據情況,必須先執(zhí)行.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指出,在審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務報酬糾紛、財產支付內容的農民工勞動糾紛等民事案件過程中,如果符合先執(zhí)行法定條件,人民法院必須立即裁定先執(zhí)行.申請首先執(zhí)行的條件是,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對等支付的義務,只有一方當事人有權利,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行使權利的緊迫性,即有權利的當事人必須實現其權利,如果不實現這種情況,必須嚴重影響其生活和生產的當事人的申請
追討債務有哪些方法:(一)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協(xié)助討債所謂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幫助實現討債,是指債權人在討債過程中,經過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情與支持,通過債務人的上級領導機關對債務人進行說明教育,勸其盡快履行債務。需要提醒債權人注意一點,討債人在討債過程中請求債務人的上級主管機關幫助討債人實現討債目的這一手段的范圍是有限的,這是因為債務人的主管機關對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并沒有任何強制措施,就是說主管機關沒有權力命令或者裁決債務人必須履行債務。所以利用行政干預手段討債對討債人來講只能是作為其它討債手段的一種輔助手段(二)向法院起訴在實在要不回來,而借的數量也多的情況下,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借助法律的力量實現自己的債權。但是要打贏官司就有一個問題,就是證據。有借條或合同的最好了,如果沒有就可以想想其他辦法,諸如錄音、短信、聊天記錄等都是可以作為有力證據的。對沒有欠條情況下證據的采集要把握時機。你可以悄悄帶一個錄音機或其他錄音設備一起去找朋友,問他還錢,然后將你們的談話錄下來。或者在電話語音聊天的時候自然引導話題將借錢這一事實記錄在錄音設備里,這是比較好的證據。對于短信和聊天記錄一類的搜集,與錄音類似,都是借助電子產品將借錢事實記錄下來用作法官參考的證據。需要作出提醒的是,證據的搜集必須合法,凡通過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采集的證據都是有瑕疵,并且證明力不夠。因此在搜集證據的過程中必須細心謹慎,最好能先咨詢律師,按照律師的建議搜集證據。如今很多人在討還債務的時候會采取借助第三方力量的方式,這種第三方組織用一些非法手段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方法進行追討,不僅侵犯他人權益,而且嚴重違反法律法規(guī)。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最好借助法律的手段,通過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法律客觀:如何合法、有效地討回債務呢?一、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第二,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帳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利益線索。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對于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了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于欠債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了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制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后,期間重新計算。二、具備合法討債的條件,如何有效討債呢?可以考慮以下二種方案。第一種是和對方簽訂還款協(xié)議。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就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xié)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還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zhí)行,并經過公證。如果有了公證的還款協(xié)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xié)議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jié)約時間和金錢。第二種是在起訴訟前十五日或起訴同時進行財產保全。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在起訴前或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利益,以保證申請人在訴訟獲勝后能夠執(zhí)行裁決。當然申請保全須事先提供擔保,如申請錯誤,還要賠償被申請人所遭受的損失。現實生活中,還有一部分債務因為復雜的原因不具備合法討債的條件。對于此類債務債權人在討債過程中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務必要對自己的行為心中有數,在請人幫助討債時更要控制局面而不能失控。實踐當中因為討債而出現的犯罪不在少數,輕則可能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重則可能成立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甚至于成立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所以,在行為前一定要咨詢法律專業(yè)人士,以避免因為無知而釀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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