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于疫情期間的房租
法律主觀:一、疫情期間房租怎么算疫情防控期間房租要按合同約定計算,不過因為疫情的原因,可以和房東協商,對房租進行減免。具體法律依據有:《民法典》第590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民法典》第180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二、疫情期間關于房租的政策是怎樣的疫情期間關于房租的政策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對在疫情期間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做到應續盡續、快續,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規模持續增長、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下降0.5個百分點。鼓勵有關方面對辦理銀行貸款產生的保險、擔保、評估、鑒定、過戶、產權登記等相關費用給予減免。(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管局)三、疫情期間租房問題怎么處理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省市采取關閉公共娛樂場所、交通管制的措施,甚至在城市、村鎮采取防控措施,以防止疫情的進一步擴散。這些防控措施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部分房屋租賃合同的正常履行,導致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發生糾紛。根據《民法典合同編(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規定:如果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因此,只有在疫情發生期間產生的違約行為,法院可以結合疫情及防控措施的影響以及當事人主張免除責任的理由,綜合考量是否適用不可抗力條款。就疫情開始前租客已發生的違約行為,房主可以向對方主張違約金。在民商事活動中,各方處于平等、自主的主體地位,才能保證交易的平等。因此,直接從法律層面強制規定出租方必須減免承租方租金,不符合邏輯與情理。法律客觀:《關于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幫助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五條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市屬及以下國有經營用房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2、3月份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對免租金2個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
疫情期間商場停業,租金減免嗎
疫情期間商場停業,部分地區租金減免。疫情期間房租并不是全國減免,而是根據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依據當地具體情況出臺的地方政策及出租人個人意愿確定。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鼓勵國家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享受過財政支持政策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等在疫情期間適當減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業的租金、物業管理和其他費用,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商鋪租金減免的條件:
1、可減免的租金為2022年當年度租金;
2、承租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以及中央所屬國有房屋,包括有關部門、中央企業、中央高校和研究院所等所屬的房屋;
3、承租人屬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其中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可參照工信部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餐飲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申請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根據自身處于2022年中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或是其他地區二申請不同期限的減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21年疫情房租減免政策還執行嗎
2021年疫情期間房屋租金還執行減免應當根據合同法中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來進行認定,屬于不可抗力導致的,是可以減免的,否則是不可以進行合法的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
一、疫情期間房屋租金減免嗎?
屬于不可抗力才可以減免處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關于不可抗力的規定,即:“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次疫情爆發本身難以為當事人合理預見及避免,但并非針對所有案件都可以構成不可抗力,在當事人雙方因難以克服疫情對租賃合同履行造成障礙時,應當認定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事件。針對承租人能否主張租金減免,應當在具體個案中分析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以及繼續支付租金是否對承租人明顯不公平等多角度綜合判斷。
二、有關政策規定
根據《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對在疫情期間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省財政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補助。
有關疫情期間的租金減免問題,屬于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問題,相關情況的認定需要由承租人向出租人進行合法的申請,并結合實際的租金支付問題來進行處理,否則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違約責任的
三、防控疫情期間房租怎么算
疫情期間房租的計算標準需要和房東溝通。此次疫情屬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請求減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損失擴大的附隨義務。
但是對于租賃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占有房屋。疫情并不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出租人依法不應承擔房租減免責任。且性質不是商業門面、商鋪、寫字樓,不能與之相提并論。一般而言,國家銀行也不會因為疫情減免按揭款,但可申請延期交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內容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四、疫情期間房租到期了怎么辦
可協商減免租金或解約。受疫情影響,有些房屋承租者,特別是外地務工者無法正常返還務工所在地使用已承租的房屋,則承租人可依據“不可抗力”的有關合同規定請求減免部分租金;而對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認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損失過大,請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以支付對方違約金的方式終止租賃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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