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證據、比較常用的證據有借條、欠條、收據、借款合同、借款保證合同或者銀行轉賬憑證等??偟膩碚f,以上證據都可以看作是借貸憑證。但實際操作中最保險的是借款合同加上收據或銀行轉賬憑證,幾項證據組合使用,更能全面的證明事實。二、保證人、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據、欠條、收據等字據中有多個借款人和保證人。出借人可以選擇起訴其中一部分人。三、合法有效性,確保借貸合同合法、真實。四、利息,雙方約定了借貸期限內的利息,沒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予以支持;超過年利率24%但沒超過36%的這部分利息,如果借款人支付了,主張出借人返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借款人沒支付,出借人主張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會支持;超過年利率36%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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