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債權無效抗辯權。,(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二)后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后履行抗辯權?!睹穹ǖ洹返谖灏俣鶙l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成立后,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能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單方中止履行合同義務。,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它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四)債權無效抗辯權,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睙o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將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我國律法賦予次債務人的固有的權利之一,是受法律保護。受讓人是不能拒絕次債務人行使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抗辯的,如果在此過程中產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由于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其固有的一項權利,并不隨權利的轉讓而消滅,所以,在權利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可以向做為受讓人的新債權人行使該權利。,受讓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債務人權利的行使。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合同撤銷的抗辯權、債權已履行完畢的抗辯權、債權無效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等。,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權利讓與后,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后,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一)對抗不特定債權人的法定事由,對抗不特定債權人的法定事由具有如下特點:第一,抗辯事由來自于票據本身或票據上記載的債務人本身。第二,抗辯事由可由票據債務人用來對抗一切不特定債權人,且并不因持票人的變更而受到影響。第三,抗辯事由與票據當事人之間的基礎關系無關,具有客觀性特征。正是對抗不特定票據債權人的抗辯具有的以上絕對性和客觀性的特征。所以該種抗辯又稱為物的抗辯。,(二)對抗特定債權人的法定事由,該種抗辯具有以下特點:第一,這種抗辯的產生來自于特定人的原因,因此稱為人的抗辯。第二這種抗辯僅能向特定的持票人提出,所以又稱為人的抗辯??罐q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以下情形:,1、特定的持票人欠缺或喪失受領票據金額的能力。,2、特定的持票人取得票據時不符和法律規定的條件。,3、特定的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領票據金額的資格。即考察票據背書是否連續。,4、我國票據法11條之規定:因繼承、稅法、贈與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人,其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的權利。,上文介紹的前面三種抗辯權是較為常見的合同抗辯權,第四種抗辯權是債務關系當事人能享有的權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債務糾紛 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 無能力償還 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第二、調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 人民調解委員會 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第三、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 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 解決債務糾紛 ,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第四、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 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第五、 申請支付令 法。 我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 債權債務關系 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比绻麄鶆杖嗽谝幎ㄈ掌趦炔蛔杂X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 法院強制執行 。 第六、申請先予執行法。 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二)追索勞動報酬的;(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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