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標的物轉移遵循什么原則,是怎樣的?(標的物轉移遵循什么原則)

首頁 > 債權債務2023-12-11 05:44:50

動產所有權轉移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
動產所有權的轉移以交付為準。
動產所有權轉移方式有現實交付,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將其對于動產的直接管領力現實地移轉于買受人,也就是說一方(通常為出讓人)把東西當場交給另一方(通常為買受人)。觀念交付一種非真正的交付,是指動產占有在觀念上的移轉,此為法律在特殊情況下為顧及交易的便捷而采取的變通方法,以代替現實交付。標的物轉移原則。動產適用交付主義,動產自交付之日發生轉移。這里的動產包括汽車、輪船、飛機等特殊動產。不動產適用登記主義,不動產自登記之日所有權發生轉移。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移轉給買受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倡導契約自由,一般情況下,只要法律沒有作強制性規定,都允許當事人約定,而且有約定的,優先約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對標的物所有權約定自合同成立時移轉。這里的標的物必須是特定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條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條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條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條 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動產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其所有權自該動產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動產、有登記的特定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該不動產、特定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在長期的社會生活實踐中,面對各種各樣的事物,人們為了更好的定分止爭,逐漸形成了一套物權制度,而物權法正是規定各種物權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正如民法有“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一樣,物權法也有自己的原則。下面我就自己對物權法淺顯的理解來簡要分析一下物權法的原則。
首先是物權法定原則。
物權法定原則,是指物權的種類,內容,效力和公示方法都應有法律明確規定。其主要內容有:(一)物權的種類必須由法律規定,任何當事人不得隨意創設。例如現在我國法律規定的物權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當事人不得約定法律外的其他權利為物權。(二)物權的內容由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創立與法定物權內容不相符的物權。例如所有權的內容可以為法律規定的各種動產和不動產,但當事人不能根據約定對人享有所有權。(三)物權的效力必須由法律規定,當事人不能基于其合意對頂物權的效力。如法律規定在對土地所有權上設立地上權時,該所有權的使用,收益權能即受到限制。而此種規定不能由當事人根據合意做出。(四)物權的公示方法應由法律規定。例如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變更須經登記始生效,動產物權的變動交付即生效。而其他由當事人創設的公示方法均為無效。
物權法規定物權法定原則有其原因。其根本原因要從物權本身的性質方面來考察。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權利,是一種絕對的,公開的,具有排他性的權利。如果物權不是由法律規定而是由當事人任意規定,那么人民間的交易活動將混亂不堪。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債權奉行的是合同自由的原則,即當事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規定達成合意的情況下任意設定債權,而債權的標的物---各種各樣的動產和不動產---恰恰是由物權來規定的,也就是說,物權是債權的基礎,只有在物權得以確定的前提下,債權才能合理,穩定的存在,這就要求物權有相當的穩定性。而如果物權不是法定而是由當事人任意規定,那么物權就毫無穩定性可言,而以之為基礎的債權制度也會隨之土崩瓦解。綜上,物權法定既是其本身性質決定的,也是其他法律制度對它的要求。
其次,是一物一權原則。
一物一權原則,是指在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不能成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的法律原則。理解該原則時應該注意兩個方面:一個是對“一物”的理解。所謂一物是指一個物權的客體只能是一個獨立的特定物,而不是指物的一部分(如汽車上的輪胎)或集合物(如一座圖書館);一個是對“一權”的理解,“一權”是指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但同一物上可以同時成立數個互不相矛盾的物權。如可以在所有權上同時設定抵押權和地上權。但是要指出的是,同一物上也不得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非所有權的其他物權,如一個樓房價值100萬,房主把它以100萬價格抵押給一個人后,又把它以100萬的價格抵押給另一個人,則第二次抵押無效。
一物一權原則,從根本上來說,是出于確定所有權,定分止爭的需要。如果說物權法定原則規定了物權的內容,種類,效力,變更方式,為物權規則的正常運行設立了前提條件,那么一物一權原則則確定了物權的真正歸屬,為各種物品定了“名分”,為物權的正常行使提供了保障。
最后是公示公信原則。
公示公信原則分成兩個部分。一是公示原則,公示原則是指當物權發生變動時(如設立,轉移)要通過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會公開,使第三人知道物權變動的情況。和對人的,不公開的債權不同,物權是一種對世的公開的權利,只有讓世人明知物權的真正歸屬及物上的權利情況(即物上除所有權外是否還有抵押權等),才能保證交易安全,有序,正常的進行。根據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公示方法也必須由法律來確定,關于公示方法原則上采取兩種方式:一種是不動產的登記制度。關于此項制度,學理上分為登記要件主義,以德國為代表;登記對抗主義,以法國為代表;折中主義,以瑞士為代表。我國對此的規定是不動產的轉移,交付...登記后生效。無論采取何種主義,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轉移,變更等變動情況都要被記載于登記簿上,以備人們查閱,而這樣恰恰能達到公示的么地。另一種是動產的交付制度。交付簡單地說就是占有的轉移。一般來說,一個完整的交付必須要有兩個條件,即標的物的轉移和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交付的合意。但是現實生活中,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等非現實交付也大量存在。雖然后三者沒有現實的交付行為,但由于其達成了交付的合意,構成了觀念上的交付,現實生活中并不影響交易的進行,故法律也承認這幾種交付方式。二是公信原則。公信原則是指只要對一個物權做了公示,則次物權即具有社會公信力。也就是說,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公示的內容是真實的,并且基于次做出的交易行為受法律保護,即使該物權根本不存在或有瑕疵。但前提是第三人須是善意的,如果是惡意的則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案例,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案例1rn李某是一磚廠老板,2004年2月25日,李某與張某簽訂了一份磚廠轉讓協議,其中約定,自2004年2月26日起,磚廠將整體一次性轉讓給張某,由張某在3月26日前將價金一次性支付給李某。同時約定,一旦出現一方違約時,將解除合同,并且支付違約金3萬元。然而,當天晚上,李某帶領人馬將磚廠已經出窯的成品磚頭偷偷運走,價值近一萬元。第二天,雙方當事人進行了磚廠移交。但是,在價金支付到來之日,張某以李某偷運成品磚為由拒絕支付全部的價金,而僅僅愿意支付部分價金。李某以在2月26日之前,磚廠的一切物件包括成品磚均歸其所有,所以其有處分權。張某無權干預李某對自己所有物的處分權,所以應當按照原價支付價金。本案應當如何處理?(請運用民法基本原理展開分析論述)rnrnrnrn案例2rn王某在郵局郵寄物品時,因所帶的零錢不夠,就向同來取匯款的同事李某借了10元錢,并說回單位后立即還給他。不過,王某回單位后就忘了此事。一個月后,王某在商店購物時碰到李某,才記起借款一事,便對李某說道:“我一直忘了此事,不巧現在手上也沒有零錢,不過,剛才買了五張福利獎券,每張面值2元,一個星期后開獎,你要不要?”李某連忙推辭,說10元錢是小事,沒有就不用還了。在王某的再三堅持下,李某才接受了獎券。1星期后開獎結果出來了,王某給李某的獎券中有一張中了10萬元的大獎。王某聞訊后找到李某,聲稱自己當初只想以那幾張獎券作抵押,現在要以10元錢把它們贖回。李某予以回絕,認為王某出爾反爾,當初是王某要自己一定收下以作為還款,他才收下的。rn你認為本案應如何處理?為什么?
  案一、(今年的司法考試中有這樣性質的一道題,我來幫LZ分析下)
  1 合同中如果約定為磚廠整體包括全部設備及成品轉讓的話,此案涉及合法法不動產所有權何時轉移的問題。
  合同法第133條確立了所有權轉移時間: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標的物轉移原則
  1、動產適用交付主義,動產自交付之日發生轉移。 這里的動產包括汽車、輪船、飛機等特殊動產。
  2、不動產適用登記主義,不動產自登記之日所有權發生轉移。
  3、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移轉給買受人。
  4、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倡導契約自由,一般情況下,只要法律沒有作強制性規定,都允許當事人約定,而且有約定的,優先約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對標的物所有權約定自合同成立時移轉。這里的標的物必須是特定物。
  (二)交付的方式
  1、現實交付,即出賣人將標的物置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即標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轉。此為交付的常態。�
  2、觀念交付。觀念交付又分為三種:①擬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以代替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交付方式。標的物的單證,即物權憑證,包括倉單、提單等。②簡易交付。即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經通過租賃、借用、保管等合同關系實際占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第140條)。③占有改定。即由雙方當事人簽訂協議,使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間接占有,以代替標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轉的交付方式。我國《合同法》未確認這種交付方式,這里僅作學理探討。我國《合同法》分別于第133、135、140條確認了現實交付、指示交付與簡易交付三種交付方式。
  3、現實交付依交貨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為三種情形:(1)送貨上門。即由出賣人送運貨物到買受人處,此時貨交買受人處才算完成交付。(2)上門提貨。即由買受人到出賣人處取走貨物,此時貨物運出出賣人處即算完成交付。(3)代辦托運。即由出賣人代理買受人與承運人訂立運送合同,買受人承擔運費的交付方式。此時出賣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即算完成交付。
  依上所述,買賣合同依法成立時,所有權即轉移,所以李某屬無外分權人,其應對偷運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及違約責任。
  本案處理:
  1 張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繼續履行合同,并對偷部分賠償;
  2 同時應支付張某由此造成的損失;
  3 承擔訴訟費用;
  4 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依據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張李已約定何時交付,合同已告成立)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案例二、
  1 王某以價值10面值的彩票做為還款方式,李某接受,自此二人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2 因王某給付的彩票所產生的權利由李某所有。王某無處分權。
  以物的形式清償債務,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債權消滅。此后由物產生的孳息由實際持物人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與原債務人已無法律關系。
  (王某只是以票面實際價值清償債務,對于孳息未做約定,并且王某亦無法預見此彩票能夠產生如此多的孳息,根據慣例,自物權轉移時,此物的孳息一并轉移。王某自此失去對此物的所有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李某享有該物上的收益權)
  依據: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這是物權法對孳息的歸屬的規定。在物權法中,產生孳息的物或權利稱原物,而孳息分為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質的自然生長規律而產生的果實與動物的出產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關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該法律關系,既可因法律行為而產生,如根據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規定而產生,如遲延履行的情況下,根據違約責任產生的對遲延利息的請求權。
  區分原物與孳息意義在于確定孳息歸屬于何人所有。依據物權法的上述規定,對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權原則歸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權人,那么因用益物權本身就是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自然,該天然孳息應當歸用益物權人取得。此外,當事人還可以特別約定天然孳息的歸屬。至于法定孳息的收取人,在當事人有約定時,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規則

法律主觀: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 一般情況下,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 買賣合同以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為目的,因此出賣人負有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歸買受人的義務。為保證出賣人能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歸買受人,出賣人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合同法 》第132條)。 依《合同法》第133條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所以,在一般情形下,交付標的物即可轉移物的所有權。但對于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動產和不動產,因其所有權的轉移須辦理特別的手續,出賣人應依約定協助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的登記等有關的過戶手續,并交付相關的產權證明給買受人。 《合同法》第13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因此,若當事人有此約定,則雖交付標的物也不轉移所有權。 《合同法》第137條規定:“出賣具有 知識產權 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因此,在買賣的標的物為知識產權的載體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賣人僅負有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而不負有轉移知識產權的義務,買受人也不能取得標的物的知識產權。 為保障買受人取得所有權,出賣人應擔保其出賣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完全轉移于買受人,第三人不能對標的物主張任何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合同法》第150條),這就是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又稱為追奪擔保。 出賣人違反此義務即應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須具備以下條件: (1)須權利瑕疵于買賣合同成立時存在。所謂存在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對標的物有合法的權利主張。若權利瑕疵發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則不成立瑕疵擔保責任,而僅發生出賣人的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 (2)須買受人不知有權利瑕疵的存在。若買受人于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則出賣人不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合同法》第151條)。 (3)須于標的物交付時權利瑕疵仍未消除。若于標的物交付時權利瑕疵已消除,買受人可以取得標的物的完全所有權,則不成立出賣人的瑕疵擔保責任。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上有權利瑕疵,不能完全轉移所有權于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要求減少價款或者 解除合同 。在買受人未支付價款時,其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買受人有權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除非出賣人提供適當的擔保(《合同法》第152條)。四、標的物風險負擔的規則 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風險是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由于不可歸責于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毀損、滅失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負擔,就是該損失應由誰來承擔。 《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一規定所確立的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的一般規則與《合同法》第133條關于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一般規則,即“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相一致(當然,合同法也確立了一些例外規則)。 可見,合同法就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的轉移,尤其是動產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的轉移,在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既與標的物的交付,又與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相一致。《合同法》第142條所謂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在交付前標的物風險即由買受人負擔;二是交付后的一段時間內標的物的風險仍由出賣人負擔。 在具體應用風險負擔的交付主義規則時,應注意以下特殊規則: 1、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法》第144條)。 2、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法》第145條)。 3、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的轉移(《合同法》第147條)。這表明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盡管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于買受人后,仍通過約定保留有關該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以保留該標的物所有權的,該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 4、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合同法》第143條)。 5、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法》第146條)。 6、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合同法》第148條)。 7、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合同法》第149條)。 8、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通常情形下,出賣人將不動產交付于買受人,該不動產毀損、滅失的風險即應由買受人負擔。 買賣合同以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為目的,因此出賣人負有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歸買受人的義務。為保證出賣人能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歸買受人,出賣人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

《合同法》第133條確立了所有權轉移時間: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賣合同轉移原則是什么:1、動產適用交付主義,動產自交付之日發生轉移。這里的動產包括汽車、輪船、飛機等特殊動產。2、不動產適用登記主義,不動產自登記之日所有權發生轉移。注意: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為有效,不管不動產是否進行了登記。換言之,登記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區分開來,這也是導致以一房二買,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與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房屋交付給乙,但沒有進行登記。這時,丙聽說甲要買房子,于是也提出購買甲的房屋,甲與丙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且進行了房屋過戶登記。分析:根據上面的原理,我們知道,甲乙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丙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千萬不要以為甲乙的房屋買賣合同沒有進行房屋過戶登記而認定合同無效。這是錯誤的,在本案中,兩份買賣合同都是有效的,丙因為進行了登記,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權,而對于乙來說,只能根據合同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其損失。3、所有權保留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移轉給買受人。4、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倡導契約自由,一般情況下,只要法律沒有作強制性規定,都允許當事人約定,而且有約定的,優先約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對標的物所有權約定自合同成立時移轉。這里的標的物必須是特定物。如收藏家甲在畫家乙家中看到一幅畫,與乙達成買賣協議,協議中特別約定合同成立時該畫所有權即移轉給甲,即屬此例。此案中若甲第三天來取畫,發現乙已于前一天將畫賣給第三人丙且丙已取得該畫。甲可對丙行使物上追及權收回該畫,并有權請求乙承擔侵權責任。因為乙的行為并非一物二賣,而是典型的無權處分行為(第51條)。當然,若丙系善意第三人,得以善意取得對抗甲。

相關推薦:

糾紛協議書怎么寫(事故糾紛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合同評審表(如何填寫合同評審表)

個人抵押借款合同(個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范文(借條有法律效力范本)

夫妻個人債務怎么執行?(夫妻一方債務如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