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情況幾乎所有人都會碰到,基本上有下面幾種方法和結果。
1 委婉一些開口要,也可以拿微信發個語音什么的,比如說,你是不是忘了借的我的錢了,最近有點缺錢,能不能給了我啊。如果你的朋友人品不錯的話,一定會給你的。以后還是朋友,如果你的朋友認為你不該問他要錢的話,那么應該人品不怎么樣,那么這樣的朋友失去也無所謂了。
2 如果你的朋友暫時真沒錢,而不是不想給你的話,那么你就理解理解,每個人都會有難的時候,等他有錢了,自然會給你,就沒必要去要了。
3 如果你們關系特鐵,那么就得有一種心里準備,給了就要,不給就算了。因為真正的朋友應該不在乎這個。
朋友之間,應該是真誠相待的,如果你覺得要錢為難的話,說明你們的關系還沒有到特鐵的份上。那么怎么去處理這些事情,就得看對方是什么人了。
首先,你是看重人情,還是看重金錢,自己要有個明確答案。如果,想要錢,覺得朋友沒有誠信,拿你當傻子,不想保持友誼。義正言辭的去索取損失,把錢要回來。如果,朋友是善良的人,感恩圖報的人,暫時無力償還,自己不太緊用錢,繼續幫助就好。比競,人情最重要,知己難得,好好珍惜。把心放寬,就算不給你錢也無所謂,有人在,就有錢花,幫了他就是幫自己。為人在世,誠信待人,重情達理,幸福快樂大家,美好自己,幸福一生。
好朋友借錢不還,你想涼拌還是熱拌?涼拌就開口要,熱拌就當這錢送他了。
金錢是試金石,試出真假善惡,錢是照妖鏡,照出虛偽貪婪,人性真是經不起考驗的。
在金錢面前,一切包裝的小善良、小可愛、小溫暖是真是假,原形立現。
有人說借錢是檢驗友情的試金石,也有人說借錢是最快結束一段關系的加速器。
當你真正拿錢去試驗人心,多少人試過后都會發現“有些人真得是一轉身,就是一輩子”
因為錢是一切人性的測試紙,李嘉誠曾說過,如果你想快速看清一個人,要么向他借錢,要么你借錢給他。
所謂關系很好的朋友,友誼的小船往往就在“借錢”這件事上翻了。借你的錢不及時還,還能算得上“好朋友”嗎?
建議你對“朋友”這兩個字重新定義,還建議你該開口要的時要開口要,他都好意思不還你的錢,你還謙讓什么,你還不好意思什么。
按照法律關系來說你跟這個人之間是一個債權債務關系,你是債權人,對方是債務人,只是對方多了一個身份——你朋友。但是這樣的身份并不影響你們之間債權債務關系。影響債權債務關系的有以下幾個因素:
1、是否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條;
2、借款合同中有無約定還款時間、利息、以及還款方式,如未約定還款時間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還款。
3、是否有交付憑證,如轉賬記錄、現金交付有無相應的收條。需要提醒的是大額的資金不建議用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4、如果要催還盡量保留催還的證據,當面或者電話催還的可以錄音等。
你可能現在不好意思要,但是要保留、完善好相關的證據。不要在對方長時間不還,最終你還是得去主張時,發現證據缺乏了。
旁側敲擊,可以讓別人說一下,適當的時候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
如果不開口,在心中形成芥蒂,可能以后關系會慢慢疏遠,還不如現在鼓起勇氣問他,那錢啥時候還。如果他確實忘了,還了,彼此還能做朋友。假如真是有意不還,那這不地道的朋友有啥可維持的。做好朋友的原則,不要有經濟糾纏。
關系很好的朋友?不對吧?如果是關系很好,為什么不還錢?你是不是答應送給他了?如果沒答應送給他,就抓緊挑明,抓緊要吧!
關系很好,證明是你自己認為的好。你這個朋友的人品絕對有問題,趕緊要回,不要深交。
不好開口也得開口,親兄弟還明算賬呢,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的!自己要了如果還不給,那就讓老婆去要,再不給接著要,總之就是一直要,不要想什么兄弟情面,他要是顧及兄弟情誼就不會辦這么不講究的事!兄弟是兄弟,錢是錢,如果想保持良好的關系,那兩者就不能混為一談!有困難,你就說困難,什么原因這個時期還不上,大概什么時候能還,你好歹交代人一聲,不能當人是冤種!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脫!更不能傷了在你最難時對你伸出援手的朋友!千萬不要因為錢,失去了一個真正的朋友,那就得不償失了!
就算是親兄弟,也要明算賬 。一定要主動去找他。
當然, 也不能太過于直接了當 ,不然顯得你太小氣。
我有一個朋友,之前也是經常來找我借錢,也是經常拖欠著不還。
我去找他要,但他總能找各種理由來搪塞我,或者說我小氣,連一點小錢都要斤斤計較。
后來,我覺得沒必要在這件事情上耗費太多時間,反正我借給他的也不過是一千多塊錢。
這一千塊錢 讓我看清楚了他的為人,就當買了個教訓。
之后,我沒去催他要,他再來找我借的時候,我就提出來要他寫下借條才肯借他。
借錢這件事真的很能看出一個人的人品。經常借錢不還的人一定不要把他當朋友 。
所以說, 如果對方欠你錢不是很多,那么我覺得你可以不用耗費太多精力,就當拿這錢買了個教訓 。
以后要借錢給他的時候慎重一點就是了,比如寫借條什么的。
如果是欠的錢比較多的,他一直拖著不還, 除非有什么苦衷讓他不得不暫時欠著 。 不然你也不用顧念什么朋友情誼了 ,可以拿上有關證據去法院告他。
我的建議是 你一定要先去找他好好聊一聊,然后再做決定。
這就是我的看法,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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