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的法律效力
行使撤銷權的法律效力有:
1.對于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為一經被撤銷,視為自始無效;
2.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
3.對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得請求受益人將所得利益返還給債務人,也得請求直接返還給自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條 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債權人的撤銷權行使的效力怎樣的
法律分析:債權人的撤銷權行使的效力是:1、相對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2、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3、債務人和相對人應當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四十二條 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債權人撤銷權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債權人撤銷權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可分為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
撤銷權成立的客觀要件為債務人實施了危害債權的行為;債權人撤銷權成立的主觀要件,是債務人與第三人主觀上有惡意。
債務人有償處分自己財產的行為,原本與債權人的利益無關,但是債務人為逃避債務,惡意低價處分,就損害了債權人的債權。如果受讓人對債務人低價處分財產行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構成惡意,因此,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債務人與受讓人的低價處分行為,保存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能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條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條,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相關推薦:
合同違約起訴期限(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可以起訴嗎)
怎么補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丟了怎么辦)
最新行政許可監督制度(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
合同違約金數額怎樣計算(合同不履行的違約金怎么算)
集體合同生效怎樣才生效(集體合同生效是多少日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