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底下簽的股權協議有效嗎
有效。
私下簽完股份協議是有法律效應的,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合同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不違法、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所簽訂的合同即合法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主體。在股權轉讓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后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3、明晰股權結構。股權轉讓協議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侵犯優先購買權是違約還是侵權
法律主觀:
侵害第三人的 優先購買權 的買賣合同并不當然無效。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第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買賣 合同無法履行 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合同的約定 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條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規避優先購買權訂立的合同有效嗎
陰陽合同又稱黑白合同,是指股權轉讓時,出讓方與受讓方同時簽訂兩份合同,除了價格條款存在差異外,兩份合同的內容完全一致。此類合同出讓方和受讓方人為地抬高了股權轉讓的“同等條件”,屬于惡意串通,即合同當事人在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某種行為將會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而共同實施該行為,其他股東是根據“陽合同”價格標準作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決定,棄權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股權出讓方和受讓方的欺詐行為而作出,已經侵害了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行為?! 『贤ǖ谖迨l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可以訴請法院確認“陽合同”無效,并按照“陰合同”的價格行使優先購買權。
侵害優先購買權的合同是否無效
侵害 優先購買權 的合同條款無效,但是該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買賣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 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條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條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相關推薦:
儲蓄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合同成立時間的確定辦法是怎樣的)
涉外行政訴訟如何送達(行政案件傳喚送達方式)
最新行政復議法全文(我想要行政復議法全文 謝謝~)
什么是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是什么有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