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可以到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借錢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要收集的證據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里,你錄人家干點什么,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么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么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么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起訴解決,但是實踐中,往往還是通過起訴解決的方式比較多。借款合同糾紛起訴流程大致如下:(一)確定管轄法院:借款合同有約定管轄法院的,依照借款合同約定來選擇。借款合同無約定管轄的,可以選擇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二)準備證據材料:1、起訴狀。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起訴狀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案由、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起訴人簽名等內容。2、當事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手續。3、相關證據材料,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復印件。(1)書面的借款合同;(2)借據(欠條)、收條;(3)銀行轉款證明;(4)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錄音證據、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5)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抵押登記手續;(6)存在關聯訴訟的,提供相關法律文書。(三)起訴的具體流程:帶上上述的立案材料,到管轄法院的立案庭申請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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