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具體情形如下:1.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2.簽訂合同的主體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3.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4.合同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實掩蓋非法目的。5.合同簽訂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法律分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可分兩類:
第一類是所有合同都適用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具體包括: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4、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合法事實掩蓋非法目的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第二類就是房屋買賣合同所具有的包括其獨特性質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
1、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
2、房地產分離出賣的;
3、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的;
4、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八條【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條?【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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