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勞務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法律分析:1、切莫盲目相信出國勞務中介發布的廣告和出國勞務信息。
2、必須檢查勞務輸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勞務輸出資格。按照我國國家法律規定,只有經過國家勞動部門、外事部門等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查和批準,才有權代理出國勞務的業務,否則,就是非法勞務中介。這種公司往往會導致兩種結果,一是交錢了不能出國,而是到了國外不能正常工作,或者待遇很差。一旦這類公司代理中出了問題,甚至公司卷款潛逃,勞工就無法保證自己利益。
3、簽訂出國勞務合同一定要慎重。最好咨詢有關專家,如果你發現勞務輸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與廣告宣傳的內容不同,這個時候一定要到相關部門咨詢。
4、勞動保障條款要明確。國內外的法律在勞動保障待遇上不同,在簽訂勞動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勞動保障條款。比如保險義務,應當在出國勞務合同中明確約定。
5、出國勞務合同違約責任要分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出國勞務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出國勞務合同簽訂注意事項勞務人員在前往國外之前必須出國勞務合同,由于出國勞務涉及的手續較多,而且對于勞務人員來說,又是到了一個絕對陌生的環境,因此,在出國之前一定要做好各種準備,特別是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⒈必須檢查勞務輸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勞務輸出資格。按照我國國家法律規定,只有經過國家勞動部門、外事部門等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查和批準,才有權代理出國勞務的業務,否則,就是非法勞務中介。這種公司往往會導致兩種結果,一是交錢了不能出國,而是到了國外不能正常工作,或者待遇很差。一旦這類公司代理中出了問題,甚至公司卷款潛逃,勞工就無法保證自己利益。⒉切莫盲目相信出國勞務中介發布的廣告和出國勞務信息。廣告是一種帶有盈利目的的信息,出國勞務中介發布目的在于獲利,一般從技術層次上很難拒絕廣告發布者沒有任何夸大事實的宣傳;而出國勞務信息則很有可能是出國勞務中介另一種形式的廣告,可能沒有這個職位,有這個職位也可能早已招滿了人。這就需要出國勞務人員的鑒定。⒊勞動保障條款要明確。國內外的法律在勞動保障待遇上不同,在簽訂勞動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勞動保障條款。比如保險義務,應當在出國勞務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自己承擔保險責任,還是由勞動輸出單位或者接收勞動力的外國公司承擔責任。保險費由誰承擔,如果沒有保險怎么處理,如果沒有設定保險義務,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就可能出現幾方推諉的情況,而一般勞工,是沒有能力打這種國際勞工官司的。⒋出國勞務合同違約責任要分清。一旦出現簽證不合要求或者在國外無法工作的風險,中介公司應當承擔什么責任?很多黑心中介由于沒有資質,只能為勞務人員辦理短期旅游簽證,這樣一來,勞務人員通常會被勞務目的地遣送回國,或者淪落當地“打黑工”。這一點,很多勞務中介在格式合同中表述的都很含糊,出問題后,勞工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國勞務合同作為約束各方的法律性文本,一定要重視其作用,目前我國出國勞務宏觀管理體制還不健全,對出國勞務信息的發布也沒有相關的規范標準,出國勞務人員要增強自身的維權意識,提防出國勞務合同中的陷阱。⒌簽訂出國勞務合同一定要慎重。最好咨詢有關專家,如果你發現勞務輸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與廣告宣傳的內容不同,這個時候一定要到相關部門咨詢。對勞務輸出公司的資格以及法律問題咨詢清楚,最好請律師或者懂法律的人陪你一起簽訂合同。一般而言有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兩種,兩種合同有不同的意義,約束的主體也不一樣,簽訂的過程中要注意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出國勞務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法律分析:出國勞務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的細節特別多,第一,必須先檢查勞務輸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勞務輸出資格,我國的法律法規中規定,個人或者公司想要代理出國勞務業務,必須經過國家勞動部門、外事部門等有關的部門的嚴格審查批準,否則,就是非法的勞務中介。第二,合同中是否明確指出在出國勞務合同中的違約責任以及勞動保障條款內容。如果因為勞務輸出方的原因導致勞動者的簽證問題,或者是在國外無法進行正常工作的違約責任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上幾點需要仔細了解,合同一旦簽字,毀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境外就業服務機構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可從事下列業務:(一)為中國公民提供境外就業信息、咨詢。(二)接受境外雇主的委托,為其推薦、招聘所需人員。(三)核查境外雇主(企業、學校、醫院等單位或個人)的營業執照、資信證明、境外雇主所在國家或地區移民部門(勞工部門或其他主管機關)批準的招聘外籍人員的許可證明,及聘用合同文本等有關資料。
出國勞務合同需要注意事項
簽兩份合同。一份是經營公司簽訂的合同叫做《外派勞務合同》,和外國雇主簽訂的合同叫做《雇傭合同》。這兩份合同法的內容一定要和經營公司與外國雇主之間簽訂的《對外勞務合同》內容一致。二、切莫盲目相信出國勞務中介發布的廣告和出國勞務信息。三、必須檢查勞務輸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勞務輸出資格。四、勞動保障條款要明確。五、出國勞務合同違約責任要分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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