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出臺了哪些支持企業應對疫情沖擊影響的惠企政策?如何盡快知曉并享受政策支持?
疫情發生以來,各級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紛紛出臺了一批支持產業領域企業應對疫情沖擊的惠企政策。這些政策有些更加適用于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沖擊影響,有些也適用于各種所有制和各種規模的企業。
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已推出開設“守’滬’戰‘疫’”專欄(www.ssme.sh.gov.cn),對相關惠企政策作進一步動態匯總和梳理,并在上海市企業服務云的“政策知識庫”專欄中及時發布和更新,助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企業在復工復產中遇到原材料或零部件供應緊缺、運輸倉儲服務不足等問題,將如何幫助企業解決這些問題?
后續上海市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深化支持復工復產企業的聯合聯動、鏈式保障,在行業、領域等方面進行拓展,包括物流、生產性服務業、產業鏈配套等企業。
3、長三角地區的產業鏈供應鏈如何確保安全暢通?
4月30日,長三角地區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5家直屬海關發布聯合通告,全力保障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通告具體措施包括五方面。
一是在海關總署指導下,建立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海關參與的保通保暢協調工作機制。二是加速上海口岸貨物報關和提離。三是建立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通關綠色通道,統籌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名單,實現“白名單”企業五關互認。四是加速長三角地區進出境貨物跨關區流轉。五是搭建長三角關企信息互通平臺,在五個海關的“12360微信平臺”共同開設長三角關企互通專欄。
4、單個企業復工復產之外,如何有效推動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
上海不斷擴大復工復產企業范圍,滾動推進,以龍頭企業為牽引,以點帶鏈,有序帶動全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比如,汽車行業是以整車帶動關鍵零部件和倉儲物流企業復工復產。
5、隨著疫情的緩解,以及企業復工復產的需要,是否考慮過出臺一些緩解人員跨國、跨省流動問題的政策措施?
上海市將根據國家關于人員跨國、跨省流動的標準,及時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及規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和實施。
6、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哪些重點領域和企業將獲得信貸支持?
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投放,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鼓勵銀行機構單列信貸計劃,主動對接民生保障、防疫建設、醫藥醫療、物資生產等企業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行業,加強研判,做好對接,對于有發展前景、信譽良好但暫時流動資金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7、針對復工復產,保險業有哪些支持政策?保險產品有哪些創新?
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后保費繳納時間、擴展新冠肺炎責任、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和人群渡過暫時難關。鼓勵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業、交通運輸業、工程建筑業、餐飲業等,加大保險政策傾斜。
鼓勵保險機構針對企業特定保險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開發設計責任更廣、價格更低、覆蓋更全的責任保險、營業中斷險、復工復產復市疫情防護綜合保險等,不斷擴大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覆蓋面,幫助緩解企業和群眾的后顧之憂。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健康險、養老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相關人群提供更多保障。鼓勵針對駕駛員、郵政快遞人員、醫護人員、社區工作者、公益志愿者等定制專屬保險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險保障。
支持在滬保險公司進一步豐富抗疫保險產品供給,擴展新冠肺炎保險保障責任,擴大因疫情導致營業中斷險等風險保障的覆蓋面,創新推出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加強抗疫保險保障服務,研究推出適當延長保單期限、降低保險費率、延后保費繳納時間等措施,建立保險理賠綠色通道,提升理賠效率。
8、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流動性困難企業有哪些延期還款支持?
對今年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愿、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和中小微企業,支持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雙方自主協商確定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紓困解難,原則上做到能續盡續、應續盡續,盡力支持市場主體復工復產。
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通過展期、無還本續貸、延長還款期限或當期、實施征信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還款壓力,對于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辦理贖當、續當的客戶適當暫緩催收,確保不因疫情導致的辦理不便而增加客戶額外融資息費,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
9、針對產業鏈復工復產有哪些金融紓困支持措施?
支持核心企業通過信貸、債券等方式融資后,以適當方式減少對上下游企業的資金占用,幫助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解決流動資金緊張等問題。通過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存貨與倉單質押融資等方式,加大對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增加外貿信貸投放,加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全球產業鏈協同發展。
10、疫情期間,企業如果面臨一些生產許可證到期怎么辦?
以食品生產企業為例,如果食品生產許可證到期,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許可證延續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順延至本市疫情解除后1個月。
同時,食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員工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對于食品從業人員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在2022年3月1日后到期的,視為繼續有效,相關從業人員應在本市疫情解除后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
11、環評如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于4月30日出臺了《關于疫情期間優化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從優化環評和排污許可手續辦理方式,統籌銜接環評與排污許可試點改革政策,轉變事中事后監管方式,強化政府服務與技術支持等方面出臺13條支持政策。
比如,豁免抗疫保供類項目的環評和排污許可手續。對醫療機構改擴建、集中隔離點或方艙醫院新改擴建、抗疫保供物資生產、研究實驗等臨時性抗疫保供項目的環評及排污許可手續予以豁免。
適當延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限。原計劃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因疫情防控導致無法按期完成的,驗收工作可順延至本輪疫情社會面解控后的3個月內完成。延長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完成到期排污許可證的延續或換發手續的排污單位,可在本輪疫情社會面解控后的3個月內辦理手續,期間排污許可證仍然有效。
全力保障重大項目及支柱產業發展。對列入市、區重大項目清單的建設項目以及本市支柱產業的部分建設項目,實施技術評估提前介入,專人跟蹤指導,定期調度進度等保障措施,確保項目早開工、早投產。
12、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實現信用修復?
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制定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
目前,上海建立了疫情期間信用修復快速辦理機制。對企業通過“一網通辦”提交的信用修復申請,當日轉辦至行業主管部門。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企業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可憑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通過上海法院網上訴訟平臺等途徑向執行法院申請修復,執行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經審核認定可恢復信用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在收到修復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撤下信息。建立稅務“快速辦”信用工作機制,對防疫重點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信用補評、信用復評、信用修復等相關流程辦理,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完成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修復的企業,因融資、招投標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復證明的,執行法院應當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標準,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信息,對涉及交通、城管執法等領域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申請,在履罰后及時予以修復。
在“一網通辦”網站、“隨申辦”APP、“信用中國(上海)”網站上等為企業開設信用修復申請專欄。通過線上查詢、手機短信提示等多樣化方式供企業了解辦理進度、獲取修復證明文件。優化信用修復申請流程、縮減申請材料,加快上線電子簽章功能,對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核實的身份證明、信用報告等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交。
13、用人單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是否可緩發勞動者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有關指導意見以及《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企業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14、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用人單位因停工停產、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如何處理?
對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或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引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糾紛的,應注重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著力化解矛盾,促成雙方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堅持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堅持審慎處理的原則,一般不予支持。
東方網5月6日消息:按照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考慮的要求,上海復工復產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對當前與企業復工復產相關的熱點法律問題進行了梳理和研究,發布了《虹口法院關于涉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法律問題的問答》,以問答的形式梳理了15個相關法律問題,并給予指導,供參考。
1.企業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無法按合同履行,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
答:如果企業面臨的疫情或者企業采取的具體防控措施對合同的履行構成“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相關疫情防控措施與企業履行合同的障礙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企業可以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者因特定的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可抗力不能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企業也可以主張解除合同。適用不可抗力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一般來說,鑒于支付的便利性,通常不受疫情和相關防控措施的影響,企業不按合同履行合同通常是指履行非貨幣債務。第二,企業應當履行及時通知的義務。不可抗力發生后,企業應及時通過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合同相對人。
如果企業面臨的疫情或企業對合同履行采取的具體防控措施屬于“合同的基本條件發生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重大變化,不屬于商業風險,繼續履行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情形,則符合“情勢變更”的條件。這時候企業就可以和對方談判了。在合理時間內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企業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業復工后應及時整理和安排工作,根據合同確定是否能履行合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約定和交易習慣,及時向合同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對方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履行的障礙,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積極協商變更履行方式、期限、價款金額等。或者協商終止合同的履行。合同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采取改變自身生產經營等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3.復工后,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業要核查近期生產經營所需的產品,通過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與對方核對實際經營情況、疫情情況和下一步經營計劃。對方當事人在約定期限內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費用增加,但繼續履行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的,可以主動協商變更合同協議。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及時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出租房屋經營的企業可以要求減租或免租嗎?
答:小微企業和個體工業
答:出租房屋經營的企業,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導致承租人資金周轉困難或營業收入明顯減少的。出租人不得以承租人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租金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
答:對于信用卡、個人住房貸款等金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典當、小額貸款等以金錢給付為內容的合同,一般不宜以疫情屬于不可抗力為由,減輕或免除拖欠還款責任。金融機構或者其他市場主體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向受疫情影響的相關債務人作出債務減免、延期還款等相關承諾的,可以視為合同內容的變更。
如果債務人主張延遲償還欠款或減少違約金,雖然在電子支付廣泛使用的背景下,疫情通常不會因客觀原因成為合同履行的障礙,但如果借款人因參加防控醫療救助、與新冠肺炎同住院、被查封隔離等客觀情況而未能按時償還欠款構成不可抗力的,可按《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180條、第590條處理,并應在相關情形解除后的合理時間內履行還款義務。 疫情對債務人個人收入或者營業收入造成較大影響,導致其無法按期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組織相關案件當事人進行協商,督促金融機構根據信貸政策和金融監管、公積金管理部門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適當調整信用卡、住房抵押貸款等信貸償還安排, 并合理延遲還款期限,避免貸款提前到期或提前終止合同等“撤貸”、“斷貸”行為,有效防范金融市場風險。
7.已申請破產但仍有經營價值的債務人企業,是否能因疫情繼續經營恢復生產?
答:對進入法院破產審查的債務人企業,特別是具備生產、經銷、儲存、運輸防疫物資和民生物資能力的企業,在人民法院的指導和支持下,積極與破產管理人溝通,爭取并落實救助優惠政策,盡量通過整體合并資產進行破產重整,或者與債權人協商達成債務和解, 依法推進產能的挖掘和釋放,切實保障防疫物資和民生物資的有效供給。
債務人也可以在進入破產司法程序前自行進行資產重組,并根據實際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預重組。
8.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實現信用修復?
甲:充電
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制定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
目前,上海建立了疫情期間信用修復快速辦理機制。對企業通過“一網通辦”提交的信用修復申請,當日轉辦至行業主管部門。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企業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可憑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通過上海法院網上訴訟平臺等途徑向執行法院申請修復,執行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經審核認定可恢復信用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在收到修復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撤下信息。建立稅務“快速辦”信用工作機制,對防疫重點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信用補評、信用復評、信用修復等相關流程辦理,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完成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修復的企業,因融資、招投標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復證明的,執行法院應當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標準,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信息,對涉及交通、城管執法等領域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申請,在履罰后及時予以修復。
9、企業決定復工,是否必須征得員工同意?
答:企業申請、組織復工復產,屬于企業生產經營自主權范疇,勞動者應當予以配合。但復工企業應就閉環生產期間的整體方案履行溝通程序,聽取工會、職代會、職工代表或職工意見,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將閉環生產期間的各項情況向職工進行說明。勞資雙方應友好協商、互相體諒,采取更多的變通方式,平衡雙方權益、穩定勞動關系。
10、用人單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是否可緩發勞動者工資?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有關指導意見以及《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企業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11、企業復工復產后,員工因疫情防控等非自身及企業方原因不能返崗且不能正常提供勞動,此種情形下工資如何支付?
答:受疫情影響,企業雖然復工復產,但部分處于封控區及管控區內的員工仍無法按時返崗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正常提供勞動,此時,并非員工或企業一方原因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員工不能及時返崗及時間較長的,企業可與員工協商按停工停產相關規定處理。基于“保崗位”“保就業”的出發點,企業可與員工協商以安排年休假、調休等方式解決,還可通過與職代會、工會或職工代表進行民主協商的方式確定在此期間的待遇支付標準,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期間按員工正常出勤處理,但與實際出勤有關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等福利可不予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應當與員工協商支付相應的生活費。此處“一個工資支付周期”通常理解為員工無法正常提供勞動之日起算一個月。
12、企業復工復產后,對于被確認為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的勞動者,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企業應如何支付工資?
答:勞動者因不可歸責于自身的原因被確認為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而被采取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措施,導致其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企業應按勞動者正常工作時的工資標準支付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結束后,勞動者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企業應按職工患病醫療期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工資。
13、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企業延遲或未足額發放工資、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如何處理?
答:對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經審查該未支付、未繳納行為確非用人單位主觀原因造成,對于勞動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持審慎處理的原則,一般不予支持。
14、因疫情影響企業與勞動者不能及時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應如何認定?
答:企業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客觀上無法與勞動者依法及時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可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或通過協商等方式合理順延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者以企業實際未與其訂立或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請求企業支付相應期間未訂立或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的,不予支持。
15、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可否因疫情影響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及變更薪酬待遇?
答:勞動關系中,企業與員工之間系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企業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日常管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企業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通過與職代會、工會、職工代表進行民主協商的方式對調崗降薪、延遲支付工資、輪崗輪休等事項進行調整。但需注意的是,該調整應當公平合理,且僅適用于疫情期間。此外,由于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屬于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企業經民主程序討論通過后應當及時公布,并告知員工,員工也應理解企業困難,與企業共渡難關。
相關問答:
2022年物價走勢,國內現在除了蔬菜、肉類、水果等價格出現上漲之外,還有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價格也在上漲,因為糧食是百貨根本,如果糧價上漲,將會帶動很多商品的大漲。但是,物價有漲就會有跌,不可能所有的物價都會上漲的,房價會跌,手機會跌,還有物品也會跌,總的來說,很多物價是在上漲的。
去年我國食用油價格上漲8.6%,今春全國范圍內蔬菜的價格持續在高位波動。而相較于物價漲幅而言,大家更關心的問題是,漲價幾時休?那么下面來看看其中的原因吧!
一,糧食價格上漲。
受到俄烏沖突的影響,國際糧價大漲40%,很多產糧國家開始禁止本國糧食出口,國際糧價上漲,必然會帶動國內糧價,雖然,我國主糧95%實現了自給自足,但是國內糧價也是出現了上漲的趨勢,國內主糧并不依賴于進口,但是,玉米、小麥、大豆等還要大量進口,因而,也會推動國內糧價的上漲。國內一些人害怕糧價上漲,開始大量囤積糧食,造成市場糧食需求放大,也會推高目前的糧價。
二,疫情的影響。
新冠疫情的蔓延,致使很多公路被封,蔬菜運輸遇到麻煩,市場上蔬菜供應就會減少。導致蔬菜價格持續在高位波動。目前,城市周圍都建立商品房,隨著種植蔬菜面積的減少,蔬菜就要從更遠的地方,有的地方還要跨省運送過來,受俄烏沖突的影響,油價上漲。導致蔬菜運費價格上漲。蔬菜價格也會同步上漲。化肥價格大漲,導致蔬菜的生產成本上漲,最終,蔬菜價格上漲,還是要被老百姓買單。
三,肉類制品漲價。
目前,國內牛肉60-70元/斤,而豬肉價格也開始反彈,漲到20-26元/斤,水產品漲勢也嚇人,基圍蝦要40多元/斤。肉類制品漲價的原因,現在飼料價格和運輸成本在上漲。而飼料主要構成是玉米、小麥、大豆等,這些農副產品依賴進品,養殖價格快速上漲。水產品目前處于禁止打撈周期內,與市場供應減少有關。
四,房價下跌。
房子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是一個支出的大項目,房價就一直在高速升溫,貸款利率也是高得嚇人,隨著結婚率的下降,出生率的下降,人口紅利的下降,2022年很多地方貸款利率下降,購房欲望與養房能力逐漸下降,房價也呈現出下跌的趨勢。
五,手機價格下跌。
目前,接連報道手機價格也在下降,目前手機的發展遇到了瓶頸,沒有特殊突破性的功能,同質化嚴重。高清攝像頭、全面屏、曲面屏、快充大容量電池等這些功能,基本所有的手機都可以擁有,現在手機從外觀上看起來幾乎一致,現在的消費者也趨于理性,都講究性價比,對于價格高的手機幾乎無人問津,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各大手機廠商都在下調價格。
總之一句話,2022年物價走勢有漲有跌,這永遠是市場的規律!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