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印花稅率是萬分之零點五。銀行及其它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嗎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只有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才需要收取印花稅。我國的稅種是十分多的,印花稅就是最常見的一種,稅收稅率也是隨經濟的情況進行調整的,因此要多關注稅收政策。
一、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嗎 借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二、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一)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二)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三)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準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四)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么貨幣還什么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五)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六)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三、借款合同應該包含的內容有哪些(一)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定,以體現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訂明借款種類,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條款。(二)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三)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種生產要素相結合,它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種類和條件所決定的,銀行嚴格規定各種借款用途并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有利于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和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同時也有利于保證貸款的安生性。(四)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五)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六)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七)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返還給貸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八)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于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印花稅的稅率一般都不會太高,例如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就只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進行征收。
借款合同印花稅
借款合同印花稅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
一、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臺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于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
委托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于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于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于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二、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即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
三、證券交易印花稅歸屬問題是怎么進行規定的
我國的法律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另外,在進行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時候,我們主要是為了推動印花稅與國際市場或慣例法規銜接,來促進經濟貿易的全球化的發展,更好的與國際銜接。
四、證券交易印花稅歸屬
國務院下發通知稱,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
此次調整僅是對稅收體系中一個非常小的分類——印花稅的調整,而調整又僅僅是針對其中的證券交易印花稅進行。而且,證券交易印花稅并非全國性稅種,歸屬權調整,影響的地域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第一個交易日,上證指數開盤后震蕩走低,跌幅逾1%,深圳成指跌幅在1.75%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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