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免除是單方行為還是雙方行為
債務免除是雙方行為
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兔除的效力。
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比如債權人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債務人不必再履行債務,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債務。而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主張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也產生債務免除的后果。
免除是處分債權的行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債權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免除行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生法律效力。
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表示只要債務人在合同履行期歸還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條件的免除比如,贈與人表示贈與合同成立后,如果贈與人經濟狀況惡化,贈與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號開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賣人通知買受人,其售予買受人商品的八折優惠月底終止。
免除應當通知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法律效力。免除為放棄債權的行為,向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債務消滅的法律后果,因此,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法律依據:
《民法典》
根據575條的表述,“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也就是說 根據合同法,債務免除行為系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憑借債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直接導致債權債務終止。
民法典 卻賦予了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的拒絕權,債務免除行為由此不再是一個單純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
什么情況可以免除償還貸款
法律分析:借款人破產或者因其他的原因導致無法償還貸款,借款人向貸款機構申請免除債務,只要貸款機構同意了用戶的申請,那么就可以免除償還貸款。還有,非本人申請的貸款、借款的主體不明確、貸款合同描述不明確、不合法的網貸倒閉了、超過訴訟時效等,這幾種類型的貸款也可以不用還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四條 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債務免除是單方行為還是雙方行為
債務免除是單方行為還是雙方行為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債務免除是單方法律行為。債務的免除實際就是債權的放棄,放棄一項權利是單方行為,至于債務人是否同意,那是債務人自己的事,但不能阻止債權人放棄債權。
一、其他保證人無力承擔應怎么免責
保證人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免責:
1、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未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共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6、擔保合同無效,保證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二、債務是否可以免除嗎
在適當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的欠款,免除債務也是法律允許的一種債務處理方法。免除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債務免除有下列特征:
1.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2.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
三、債權人可不可以免除債務人部分債務
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部分債務。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消除全部債務。
免除對方債務,也等于放棄自己的債權,消除債權,消除從屬于債權的擔保權、利息權、違約金請求權等。但債務的免除不能損害第三人的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條規定,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取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債權人的債務;債務人可以按照前條的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其他債務人在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消除債權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條
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債務是否可以免除嗎
法律分析: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員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免除債務有幾個特點:一、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二、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比如債權人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債務人不必再履行債務,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債務。而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主張債權,超過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領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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