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欠債不還怎樣起訴
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依法起訴維權: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2、起訴:提交起訴狀、借條欠條等相關材料。3、執行。4、調解。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
實踐中,債務債務糾紛常有發生。如果債務人在債務到期后拒絕還款,訴訟是債權人有效維護自身權益的救濟途徑之一。債務人欠債不還怎樣起訴?訴訟中最重要的就是證據,追債起訴應提供哪些證據呢?接下來,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債務人欠債不還怎樣起訴1、有確定的被告。 債權人起訴的首要條件是存在確定的被告。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起訴夫妻雙方;債務人是公司的,需要審查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2、準備充分的證據。 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因此,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當事人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3、選擇管轄法院。 依照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由于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當事人應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4、書寫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二、追債起訴應提供哪些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現實中,債務人欠債不還的情況是比較多的。有的確實是因為自身沒有還債能力,但有的確實故意不還債。在后者的情況下,債務人的主觀惡性是比較大的。而對此,債權人也不用手下留情,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債才是上策。
怎樣向法院起訴追債要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5、起訴狀及能夠證明有利害關系的身份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如何通過法院催債
1、債務糾紛起訴,應注意申請執行的期限。2、債務糾紛起訴,搞好證據收集。3、債務糾紛起訴,善于協商調解。
生活中相信有不少人在討債時反而碰了一鼻子灰的情況出現,本該理直氣壯的債權人反而處于弱勢。事實上,債權人如果不能和平討回債款,就要及時起訴討債。具體來講,應該如何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欠債呢?為了減少敗訴的風險,向法院起訴討債要有哪些證據?對于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一、如何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欠債 1、首先確保你的債權沒有過訴訟時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時候發生的,還款日期是什么時候。法律規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果你在這兩年內沒有起訴,也沒有催款,就過了訴訟時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準備好證據: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 3、寫訴狀:網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寫明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如果有條件,可以先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查到有價值的財產,可以訴前保全,這樣就有保障了; 5、將訴狀和證據遞交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預交案件受理費,等待開庭審理; 7、如果法院判決你勝訴了,你們雙方都不上訴,則判決生效; 8、如果對方不在判決書確定的期限還款,你可以在1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二、向法院起訴討債要有哪些證據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債權人在向債務人討債時不要過于忍讓,否則只會增加債務人拖欠債務不還的氣焰。在必要的時候債權人要及時采取法律手段來追債,比如在證據充足且對方對債務無異議的前提下申請支付令,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一定要注意準備好充足的證據資料。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所準備的證據資料是否充足,不妨咨詢一下債權債務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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