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移的條件:
1、須有有效的債務存在;
2、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應具有讓與性;
3、須有以債務承擔為內容的合同;
4、須經債權人同意。
擴展資料:
債務轉移,又稱“債務承擔”。是指債務在不同主體之間的轉移。債務轉移不僅必須由原債務人和新債務人達成協議,而且必須經原債權人同意。因為債務人的改變對債權人關系重大,新債務人的信譽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關系到債權能否實現。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則債務的轉讓不能有效。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移必須有正當理由,否則也不能任意拒絕債務的轉移。債務轉移后,從屬權利并不隨之轉移。
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債務承擔必須以合同的方式進行,依其簽訂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債務人與第三人(承擔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權人的同意:
(2)承擔人與債權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務人同意;
(3)債務人、第三人及承擔人三方共同或分別達成債務轉讓協議。
《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份轉移給第三方,應當經債權人同意,”這條規定要求債務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現行許多人誤以為債務轉讓方式只有一種,:即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后再經債權人同意。
同意是當事人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實際上是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適用要約——承諾的規則。所以《合同法》這條規定債務轉移的方式還應包括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協議并經債務人同意及債務人、第三人和債權人三方相互或共同達成協議的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債務轉移
現在許多公司都會選擇債權債務轉移的方式獲取資金或著緩解資金壓力。債權債務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才可以轉移或是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債權轉讓債務轉移都屬于合同的轉讓,合同的當事人發生了變化。而“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和“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都屬于合同內約定,合同當事人不變,債權債務的移轉是指在債的內容與客體保持不變的情形下,債的主體發生變更。首先是要搞清楚各自應承擔的數額,然后變更債權、債務人,如甲欠乙的錢,乙欠丙的錢,乙可以把對甲的債權轉給丙,乙就可以從容退出三角債務關系。綜上所述,三角債務的有效轉移需要雙方當事人遵循雙方的有關約定相關規,并且第三者有知情權,避免引發糾紛。同時,債權債務轉移證明要約定雙方可能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并很好的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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