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代表原告,向您呈交此次交通事故的代理詞。我方堅決主張,被告應對其過失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下面,我將從三個方面闡述我方的主張。
首先,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事故發生時,被告明顯違反了交通規則。具體來說,被告在紅燈亮起時仍然駕車通過交叉路口,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我們持有的交通監控錄像清楚地記錄了這一過程。因此,我們認為,被告的過失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
其次,事故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原告因此次事故受傷嚴重,需要接受長期的治療和康復。除此之外,原告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我們提供的醫療證明和收入損失證明可以證實這一點。因此,我們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
最后,對于被告的過失行為,我們必須強調,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也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礎。被告的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也嚴重侵犯了原告的權益。因此,我們要求法院對此次事故做出公正的判決,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原告的權益。
綜上所述,我方堅決主張被告應對此次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原告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我們感謝法院對此案的公正審理,并期待公正的判決。
以上就是我的代理詞,謝謝您的耐心聽取。
代理詞無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體通用的文章結構,一般的代理詞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詞都應有一個確切的標題,標題應反映案件性質和所代理的當事人在案中的地位。
二、序言
序言亦即開場白,要盡量簡潔,重點在代理意見部分。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詞的核心內容。這一部分應根據具體案情、被代理人所處的訴訟地位、訴訟目的和請求以及被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的關系等因素來確定其內容。代理人應當在代理權限內,依據事實和法律,陳述并論證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實與理由成立,從而支持其主張和請求,同時揭示、駁斥對方的錯誤。代理意見通常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和訴訟程序等幾方面或其中一、兩個方面展開論述。
這部分內容,要從具體案情出發,抓住本案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闡明幾個問題,為解決糾紛提出切實可行的主張、意見、辦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確、合法、及時的處理。
四、結束語
本部分是歸納全文的結論性見解和具體主張,為被代理人提出明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審判長、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 前言(開場白):(簡要說明代理人身份、受本案何方當事人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開庭前作了哪些準備工作、代理詞的基本論點是什么) 代理意見:(提出論點,結合案件事實、證據、有關法律進行論述,以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結束語:(精要概括上述觀點,提出請求或裁判參考意見)此致 xxx人民法院 代理人xxx 年月日 民事代理詞是民事訴訟或仲裁活動的委托代理人在審理或裁決過程中集中發表的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的演說詞。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這是制作代理詞的法律依據代理詞的目的和作用,是根據事實和法律,論述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應該受到保護而不容他人侵犯,闡明和支持委托人的理由和請求,或者批駁對方的錯誤觀點,提出否定對方的理由和請求代理詞由首部、前言、代理意見和尾部四部分組成。 (一)首部 包括標題、稱謂,在文書上部正中寫明代理詞,另起一行頂格寫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文書名稱比正文字體大一號。 (二)前言 簡要說明擔任代理人的法律依據,受單位指派或受何人委托擔任 本案何方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開庭前所作的調查工作,表明對本案的基本看法和代理意見要點。(三)代理意見 這是代理詞的重點。代理意見是被代理人意圖的真實反映,是其訴狀或答辯書內容的補充和完善。基本寫法是根據被代理人的合法行為或合法權益事實,利用證據和援引民事實體法、法規、政策或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產生糾紛的原因、爭執的焦點進行具休、深人分析;在分清是非和責任的基礎上,向法庭提出請求,以維護被代理人的正當權益。要求論點鮮明,論據充分,論證嚴密,語言樸實、生動。從表達方式上看,采用議論的方法,分點論述,每段的第一句應為本段的中』合論點,也為整個代理詞的分論點。(四)尾部 包括結束語、致送法院名稱、訴訟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結束語應總括歸納正文的觀點,重申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而容易與特別代理相混淆的是全權代理,從字面的意思看,全權代理的范圍是最廣的,相當于當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普通公民遞交的委托書往往多寫為全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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