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一、提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二、提交仲裁機關仲裁。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分析:(一)協商;(二)調解;(三)仲裁合同仲裁;(四)訴訟。所謂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第一、協商。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第二、調解。調解的形式一般是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業機構調解。調解也是一種比較有效的解決糾紛的方式。
第三、仲裁或訴訟。前述方式對于糾紛的解決均無效果,那最后我們就選擇通過仲裁或訴訟來解決。仲裁是需要簽有仲裁協議的,約定了明確的仲裁機構,訴訟則是要選擇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在仲裁和訴訟程序中,仲裁員和法官也是會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的,調解不成則會做出裁判,對雙方均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