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簽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項
一般而言,簽合同中應該注意的事項主要有:
一、從嚴審查“五證”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備案。 開發(fā)商的“五證”是最重要的證明材料,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不過重中之重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對于初次購房者來說,將上述材料作為合同附件,要求開發(fā)商在合同中保證“五證”的真實性,否則應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二、弄清出賣人的義務至關重要 對于出賣人的義務,合同中有多個條款涉及。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購房者應首先認準簽約主體,有的開發(fā)商會委托中介公司代銷自己的樓盤。開發(fā)商作為出賣人,其最主要的義務就是交付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并轉移其所有權。除此以外,出賣人還負有交付輔助單證的義務。 物的瑕疵擔保義務,保證交付的商品房符合質量要求的義務。權利瑕疵擔保義務,保證所出賣的房屋的所有權具有合法性的義務;保修義務和忠于預售商品房設計的義務等。 應該說,出賣人的每一項義務都是購房者用口袋中的銀子換來的,因此,千萬不能忽視。當然,買房應該,不要小看一個合同條款。購房者需要從細節(jié)上看端倪,上面的幾個方面,是需要購房者在簽定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這是用你的銀子應該換來的對價。
三、相關口頭承諾是否落紙為安 購房者需要注意,是否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合同。由于購房者與開發(fā)商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而開發(fā)商的種種承諾往往又不寫入合同,因而不少購房合同糾紛是因此而起。 購房者需要注意,是否將樣板房情況在合同中確定。當走進時尚、漂亮的精裝樣板間,很多購房者都會驚嘆于房屋的氛圍和裝修,放松了很多應該注意的購房問題。結果在購房入住后,發(fā)現房屋和樣板房有不小差距。 如果開發(fā)商已經事先申明,樣板間和實物有一定的差距,最后以實物為準,那么購房者必須做好實際交付的房屋與精裝樣板間可能存在一定差別的心理準備。考慮到樣板房可能拆除或結構內容等發(fā)生變化,建議購房人將樣板房情況以拍照、錄象等證據形式固定。 有房有地是身份和財富的象征,為了子孫后代豐衣足食,買房置業(yè)也就成為每個老百姓的夢想。
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大全
攢了好幾年的錢或者靠父母買了房,買房就成了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決定買房之后接下來就是簽訂購房合同了,現在很多開發(fā)商想方設法的給你在合同上做手腳,所以大家在簽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現在我們就簡單介紹一下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吧。
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1、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應該仔細調查了解開發(fā)商的基本情況。包括開發(fā)商的信譽、經濟實力、資信狀況及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開發(fā)業(yè)績,并要求開發(fā)商出示有關開發(fā)建設和銷售的證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及“五證”等。
2、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切記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fā)商自己擬定的《定購協(xié)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絕對不是購房的必經程序。而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和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
3、買期房要查看開發(fā)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買的房子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fā)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以繳納定金當日起5日內簽約(以不同樓盤約定的日期為準),特殊情況需以書面形式向開發(fā)商申請,逾期按雙方約定的違約條款執(zhí)行。
5、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6、售后物業(yè)管理的條款,也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目前我國對于物業(y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尚不健全,房產買賣雙方責任確實不好界定,但購房人還是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如:業(yè)主對物業(yè)管理公司的選擇權利;業(yè)主對物業(yè)管理方式確定的權利等。
以上就是關于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的相關內容了,大家要多看一下,有必要的話可以在翻閱一下其他的資料,希望小編整理的這些能給您一定的幫助。
購房簽約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大家在買房時,簽購房合同很重要,很多時候大家由于不懂一些法律知識和買房經驗,很容易上當吃虧。一旦發(fā)生買房糾紛,購房合同就是維權的法律依據。所以,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周到,考慮全面,把應該注意的事項不要只在口頭上說說,要在合同中體現出來。
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
簽購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項:
1、明確違約責任
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達不到交房條件卻強行交房;開發(fā)商存在一房二賣,將房屋抵押的情況;辦理過戶手續(xù)時不符合規(guī)定和約定等。
2、約定違約金
在履約延遲的情況下,務必按日累積計算違約金而不是約定一次性定額違約金,要給開發(fā)商持續(xù)增加壓力。另外,在可能的情況下,將開發(fā)商的各種違約情形列舉出來并分別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比如沒有按期交房、沒有按期辦理產證、沒有使用約定的裝修材料、規(guī)劃設計變更未通知、質量缺陷或質量瑕疵等等,分別約定切實可行的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3、貸款不成的約定
在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者如果因個人信用記錄不良等原因,導致銀行不予放貸,則購房者的合同履約能力就可能會出現問題。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沒有事先妥善約定,則購房者要承擔不能按約付款的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應當爭取約定,要求開發(fā)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請銀行貸款達不到預期金額或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買賣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購房者可免責并要求開發(fā)商退回所交款項。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
4、房屋面積差異
交房時,常見的問題就是套內面積縮水。所以,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fā)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一般誤差超過3%,可要求退房。
5、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墻體、地面、頂棚平直度,頂棚、廚房、衛(wèi)生間防水情況,表面裂縫等進行必要約定。
6、簽約時明確物業(yè)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yè)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yè)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7、明確公共配套設施能否按期交付使用
買房時,承諾小區(qū)有超市、娛樂設施等各種公共配套,但這些有可能在交房時,并不能兌現。為了防止以上情況出現,購房者可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按照規(guī)劃要求配建的、醫(yī)療保健、商業(yè)服務、社區(qū)服務、管理等公共建筑設施及房地產商宣傳的地下車庫和會所,與住房同時交付使用。還應在“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的空行中,寫明購房人是否可以選擇退房。如不退房,是否可在使用條件達到前拒收房屋,房地產商如何支付違約金及在此期間的房屋保管責任由誰承擔等,就此做出具體約定。
8、明確基礎設施的使用時間
基礎設施包括:與小區(qū)建設相配套的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電話和寬帶)、電視系統(tǒng)(公共電視天線、有線電視、衛(wèi)星電視)、道路、綠化等設施,還有一些項目,購房人也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中寫明具體交付使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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