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怎么操作
行政復議的操作如下:
(1)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
(2)復議機關受理申請后,在七天內把復議申請書的副本或者是復印件發給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在收到相關資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內提出書面的答復。
(4)復議機關進行審查和調查,并且提出和通過復議意見。
(5)復議機關制作復議決定書。
行政復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行政復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行政復議需要下列材料:
1、復議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
4、委托他人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代理的,還應提交律師所函、律師證復印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行政復議到哪里申請
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一是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二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級公安部門。三是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由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四是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稅收行政復議案件范圍包括:
(1)征收稅款;
(2)加收滯納金;
(3)審批減免稅和出口退稅;
(4)稅務機關委托扣繳義務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稅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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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二條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三條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申請多少天有結果
復議最快60天能有結果。
申請復議是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做出的具體決定不服向原機關或上級機關提起的重新審查申請。行政復議是一種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復議申請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請求,要求對被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復查并對其作出決定,行政復議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復議機關不能主動復議。因此,行政復議程序以相對人申請為前提。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必須具備一定條件。
復議申請具體情況如下:
(1)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
(2)復議機關受理申請后,在七天內把復議申請書的副本或者是復印件發給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在收到相關資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內提出書面的答復;
(4)復議機關進行審查和調查,并且提出和通過復議意見;
(5)復議機關制作復議決定書。
行政復議需要什么材料
1、由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行政復議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3、申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4、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5、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復議申請期限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6、申請人在申請復議時,有其他證據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7、復議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復議申請多少天有結果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形式提出。
1、書面申請
書面申請是常見的申請方式,申請人需要填寫行政復議申請書,詳細列出復議請求、事實和理由,并附上相關的證據材料。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可以詳盡地闡述申請人的觀點和理由,有利于復議機關全面了解案件情況。
2、口頭申請
口頭申請則更為便捷,申請人可以直接向復議機關表達復議請求和理由。這種方式適用于一些簡單明了的案件,或者申請人無法書寫的情況。但是,口頭申請也有其局限性,因為復議機關可能無法全面獲取申請人的觀點和證據。
申請行政復議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確認執法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首先,申請人需要明確是哪一行政機關作出了申請人不服的具體行政行為。
2、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一般來說,申請人應該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如果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復議期限,那么申請人的申請期限最長可以延長至一年。
3、撰寫行政復議申請書:申請人需要撰寫一份行政復議申請書,其中應包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等。提交申請書時,通常需要一式三份。
4、搜集復議所需材料:申請人需要搜集并提交所有與復議申請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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