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未約定違約金不可以主張違約金。違約金是通過約定來主張的違約責任,雙方沒有事先或事中約定的,就算對方出現了違約行為,守約方也不能主張對方支付違約金。但守約方可以向違約方主張承擔其他違約責任,違約責任還包括繼續履行、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等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合同未約定違約金如何判決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當事人依然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損失的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對于未約定違約金的,在判決時候可以不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 、 合同違約 的情形有幾種
從目前合同履行和實際情況來看,造成當事人違約的原因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合同主體方面的原因而造成違約。
2、由于合同的標的不明確、不具體而造成的違約。
3、由于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確、不完備而造成的違約。
4、由于主管機關對合同審查、管理不嚴,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簽合同不能履行。
5、市場行情變化或者價格大幅升降,從而影響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當事人違約。
6、因發生自然災害等 不可抗力 的事件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
7、因發生 情勢變更 而導致合同當事人違約。
三、賠償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賠償金則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一定數量的貨幣進行賠償。
違約金是指一方當事人由于過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支付給另一方一定數量的貨幣。
可見不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是否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條款,違約方就必須付給另一方違約金。而給付賠償金的前提必須是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另外,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方式承擔責任的,如果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還應給付賠償金,以補償違約金之不足。一般來說,違約金的數額應當在房地產項目轉讓合同中約定。
合同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包括實際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合同未約定違約金可以主張嗎
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不可以主張違約金,但是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實際損失。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因此,雖然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但是被告仍然有義務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當事人依然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三、如果合同未約定違約金,那違約金怎么算
合同中未商定違約金準則的,按民法典限定,守約方能夠要求賠償事實上損失。事實上損失由守約方舉證,這個損失要根據守約方的事實上情況確定,包括因另一方違約做法導致的財產減少,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到的利益。
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知,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不可以主張違約金,但是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實際損失。以上就是所有有關合同未約定違約金可以主張嗎的解答。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 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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