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效力的認定是,陽合同無效,但如果陰合同具備下列條件的,合同是有效的: 1、 合同當事人 具備相應 民事行為能力 ; 2、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不違法的、不違背公序良俗; 4、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權利。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 民事法律行為 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如果利用 陰陽合同 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 合同無效 ,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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