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設備與合同不符怎么處理
買賣合同交易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如何處理一、扣價
這是常見的處理質量索賠的方法之一,主要適用于交貨質量雖然與合同不符,但產品的主要使用價值尚未受到重大影響,在買方同意接受貨物的條件下,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達成扣價協議,或者可按合同所規定的質量差價,實行按比例扣價處理。二、退貨 退貨又稱拒絕收貨,這對賣方來說是一種最嚴格的處理方法。在現實生活中,只有賣方交付的貨物與合同規定嚴重不符,而合同又沒有相反的規定的,買方才能行使拒絕收貨的權利。這種拒絕收貨的權利包括買方自行解除合同所規定的他應承擔的義務,并有權提出進一步的損害賠償的主張。如果買方在此之前已經付款,則他有權收回已付的貨款。三、其他補救方法 除上述兩項主要方法外,還有損害賠償、換貨、修理等補救方法。至于采用何種補救方法,應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并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提交仲裁或訴訟解決。
買東西不能退貨違法嗎
買東西不能退貨違不違法,視情況而定:
1、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不退不換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屬于無效約定,則違法;
2、退的原因不是法定原因,只是不想要了,不退,則不違法。
不退貨違法的情況有以下:
1、對于普通途徑的銷售商品,如果產品質量有問題或者不符合約定的,在收貨后7日內要求退貨,但未履行退貨;
2、具有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店鋪,但未履行退貨。
以下情況不能退換貨:
1、因客戶原因造成的商品外觀及外包裝、使用性能損壞而不能再次銷售的商品;
2、 根據客戶的要求、特別購買訂制的商品;
3、 合同規定的不可退換貨的商品;
4、無質量問題的食品飲料類商品;
5、因客戶原因造成的超過廠家規定保修期的商品;
6、因客戶原因造成的外包裝損壞或丟失的硒鼓、墨盒等OA消耗品。
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
1、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2、鮮活易腐商品;
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交付的報紙、期刊;
5、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6、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7、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綜上所述,在購買物品時一定要仔細咨詢商家,以免造成不愉快的購物體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義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
【無理由退貨制度】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商場買東西能不能退貨?
你好,從商家買回家的物品發現質量有問題的,是可以要求退換或退貨的。這是我們的基本權利,食品安全法也是有相關規定的。如果存在假冒偽劣,估計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我們不僅可以要求退貨,還可以要求按物品價格的十倍進行賠償。嚴重的話,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責任,比如物品有毒,商家明知有問題還對顧客銷售。
那么從商家買回來的物品怎么樣才可以進行退貨呢,首先確實是物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不是有顧客問題造成的才可以要求退貨。一般我們去商場買東西的時候,盡量要當面看清楚,可以減少麻煩的發生,畢竟退貨這種事我們也不想。
第二個就是取證的問題,我們要有證據這物品從這商家購買的,所以去商場買物品時,要記得收小票,像超市是要憑小票回來退換物品的。有一些商家可能會不承認你的東西是從她哪里購買的,拒絕你的退貨要求,那么這個我們可以打食品監督熱線,讓相關的工作人員來處理。他們會對商場的物品進行檢查,看他們是否有違規,如有違規會對商店進行處罰的。
有一次我在超市買了一包面條,還有一包的火腿,當時買的時候沒注意看,付錢的時候也沒有拿小票。回到家里準備煮,拆來看面條發霉了,看生產日期已經是過期了。當時就氣得拿去超市要求退貨,結果他們的老板態度非常不好,說他們的商品沒有過期,堅持不給退貨。
沒辦法最后我說只好打電話到食品監督所投訴了,結果老板的態度馬上180度轉彎,說不要投訴,這可能是員工沒注意忘了下架過期食品,所以導致了誤會。他們不僅答應給我退貨,還很客氣地跟我說不好意思,是他們的錯。最終我也沒有跟他們計較,把物品退貨了然后走了。
商品退換問題?
我在一家網店看中一件動物擺件,店里正在做五折活動,這件擺件的活動價只要50元。但是商家表示活動價的商品一經售出,概不退換。我覺得有打折挺劃算的,就拍下了擺件。三天后我收到了貨,打開一看發現動物的一邊耳朵缺了一截,而且不是在快遞運輸過程中損壞的。我找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表示活動商品不能退換。那么,商家約定的“商品售出,概不退換”有效嗎?“雙11”剛過,消費者購物后發現商品存在問題或不合心意該如何退換貨呢?
首先,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仔細閱讀商品詳情并確保完全知悉退換貨的商家規定,若不明確相關規則情況下可主動與店鋪客服進行聯系,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保障,并依照合理規則進行退換貨流程。
其次,在商家沒有具體規定或規定不合理合法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因此,消費者可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權益:
1.除特殊貨物外,消費者可在收貨后七天之內在保障商品完好前提下提起無理由退換貨申請。經營者應在收到退回商品后七日內返還價款。
2.若網上購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可以要求經營者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越秀法院在此提醒,若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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