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疫新十條(防疫十條規定)
2022年12月7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明確疫情防控新十條。
防疫新十條內容:
一是科學精準劃分風險區域。二是進一步優化核酸檢測。三是優化調整隔離方式。四是落實高風險區“快封快解”。五是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六是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七是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情況摸底及分類管理。八是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九是強化涉疫安全保障。十是進一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對新十條作出解讀問答,具體如下: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內容是什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據病毒變異特征和疫情發展形勢,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走小步、不停步,因時因勢優化完善防控措施。二十條優化措施公布實施后,我們密切跟蹤各地實施效果,結合近期各地疫情應對過程中積累的有益經驗,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研究提出了十條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優化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隔離、核酸檢測等措施,進一步強化高風險區“快封快解”、疫苗接種、學校防控、涉疫安全保障、群眾就醫、用藥和基本生活保障、社會正常運轉維持等要求,持續提高防控的科學精準水平,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二、《通知》對于風險區域的劃定做了哪些規定?出于怎樣的考慮?
《通知》要求科學精準劃分風險區域,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等,通過流調精準判定風險區域,進一步減少封控人員數量。同時要求,不得采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更不能隨意采取“靜默”管理。各地在疫情處置過程中,應快速管控密切接觸者,無社區傳播風險情況下可不劃定高風險區。
三、《通知》對核酸檢測進行了哪些進一步優化?出于哪些考慮?
核酸檢測要聚焦于感染風險高的區域和人員,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范圍、減少頻次。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應按照二十條優化措施有關規定,對與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直接接觸的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醫務人員,及商場超市、快遞、外賣等從業環境人員密集、接觸人員頻繁、流動性強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開展核酸檢測,其他人員愿檢盡檢。
考慮到養老院、福利院、托幼機構、中小學等是老年人、幼齡兒童等特殊人群集中的場所,一旦傳染源引入,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發生重癥風險較高。因此進入養老院、福利院、托幼機構、中小學需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防止傳染源引入。醫療機構內就診人群復雜、人流量大、空間密閉,一旦傳染源引入,易造成疫情傳播和院內感染發生,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運轉和群眾正常就醫。因此,進入醫療機構就診時需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醫療機構不得以沒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推諉、拒診急危重癥患者。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保證社會正常運轉,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出現疫情后,各地應根據疫情形勢和流調研判情況,評估不同區域疫情風險大小,分級分類確定核酸檢測的范圍和頻次,提升核酸篩查質量和效率。
四、《通知》對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方式進行了調整,出于怎樣的考慮?
奧密克戎變異株致病性明顯減弱,經臨床觀察,感染后大多為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無需特殊治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可以居家隔離,加強健康監測,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5天,加強居家隔離管理,做好健康監測并按規定完成核酸檢測。對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隔離方式的調整,充分體現了我國疫情防控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則,根據病毒變異特征和疫情發展形勢因時因勢動態優化完善防控措施。
五、《通知》要求高風險區應落實“快封快解”,出于怎樣的考慮?
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條優化措施有關要求,發現感染者后,盡快劃定高風險區、排查管控風險人員,及時阻斷社區傳播,做到“快封快解”。如連續5天沒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避免長時間封控,減少因疫情給群眾帶來的不便。如封控后高風險區發現的新增感染者為嚴格落實居家隔離管理陽性人員的同住人員、密切接觸者或其同住人員,經評估后無家庭外的社區傳播風險,不影響高風險區的解封時間。
六、《通知》對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有哪些舉措?
各地要保障藥店的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藥店。做好常規藥品供應儲備,尤其是有基礎性疾病患者相關藥品儲備。暢通多途徑購藥渠道和配送環節,不得限制群眾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取消購買上述非處方藥物時的彈窗、核酸檢測等要求。采取多種舉措,保障群眾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購藥需求。
七、老年人為什么要打疫苗?在加快老年人接種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疫苗接種在預防重癥、死亡等方面仍具有良好效果,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容易發展成重癥、危重癥甚至死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獲益最大,所以老年人及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很有必要。為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我們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了安排:采取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臨時接種點、流動接種車等措施,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接種服務,優化各項便民措施,打通老年人接種“最后一百米”,最大限度為老年人提供便利。逐級開展接種禁忌判定培訓,指導醫務人員科學判定接種禁忌,消除老年人接種疑慮。細化科普宣傳,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動員老年人接種,讓老年人接種疫苗保護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
八、《通知》中提到為重點人群摸底及分類管理,請問工作如何推進?
動員多方力量參與,發揮居委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和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優勢,充分利用現有居民健康信息,通過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以及電話、短信、微信調查等方式開展老年人健康狀況摸底。在疫情期間已經建立臺賬的,不必重復收集,鼓勵通過信息化技術整合共享信息和確定重點人群范圍,切實為基層減負。根據健康狀況、疫苗接種情況、傳染病患病風險程度等將摸底人群分為重點、次重點、一般人群,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網底”和家庭醫生健康“守門人”的作用,分級分類提供相應的健康服務。
九、《通知》對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考慮是什么,提出了哪些要求,實施中需注意哪些問題?
我國是人口大國,脆弱人群數量多,地區發展不平衡,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當前一些地區的疫情規模較大,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盡管奧密克戎變異株致病性顯著減弱,但傳播能力明顯增強,若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的人員短時期大量感染將造成人力短缺,可能對社會運行和基本醫療服務帶來沖擊。
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在疫情期間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通知》要求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將醫務人員、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電氣暖等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有關人員日常需注意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減少與社會面接觸,盡可能“兩點一線”工作,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可正常上班;檢出陽性時,精準判定密切接觸者,工作場所不采取臨時封控,同工作場所人員不進行大范圍隔離,以保障正常醫療服務和基本生活物資、水電氣暖等供給,盡力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及時解決群眾提出的急難愁盼問題,切實滿足疫情處置期間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十、《通知》對強化涉疫安全保障做了哪些規定?
為強化疫情防控中的風險防范、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通知》要求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確保群眾看病就醫、緊急避險等外出渠道通暢。對風險人員管控的同時,要加強上門服務,做好生活和正常醫療保障。推動建立社區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醫便利。強化對封控人員、患者和一線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和心理疏導,提供心理援助熱線電話,開展心理支持服務等。
十一、《通知》對學校疫情防控做了哪些進一步優化?出于哪些考慮?
學校是人員密集的重點場所。最大程度保障師生健康,最大程度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是當前學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務。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和學校實際,為指導學校更加科學精準防控,《通知》中明確要求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要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同時要求各地各校堅決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沒有疫情的學校要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校內超市、食堂、體育場館、圖書館等要正常開放。有疫情的學校要科學精準劃定風險區域,風險區域外仍要保證正常的教學、生活等秩序。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校地協同機制,針對各級各類學校特點,進一步優化防控措施,確保師生健康和校園安全。
新冠新出臺的法規
為指導各地開展新冠肺炎疫情監測工作,落實早發現早報告要求,及時發現和處置疫情,制定本辦法。
一、常態化監測
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簡稱第九版防控方案)確定的范圍對風險崗位、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范圍,一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一)醫療機構就診人員檢測。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應當提高對新冠肺炎病例的發現和報告意識,尤其關注以下情形。
1。加強對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病例的監測,對所有發熱患者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對無發熱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學史,或從事風險職業人員(見下述風險職業人群分類)的可疑患者應當及時開展核酸檢測。
2。對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開展核酸檢測。
3。對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開展核酸檢測。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時內報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落實“村報告、鄉采樣、縣檢測”核酸檢測策略,可同步開展抗原檢測,盡早發現疫情。
(二)風險職業人群檢測。
對與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直接接觸的人員(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潔、維修等人員,口岸進口物品搬運人員,海關、移民管理部門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和物品的一線人員等)、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和普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醫務人員等每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對從業環境人員密集、接觸人員頻繁、流動性強的從業人員(如快遞、外賣、酒店服務、裝修裝卸服務、交通運輸服務、商場超市和農(集)貿市場工作人員等)、口岸管理服務人員以及普通醫療機構除發熱門診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員等,每周開展2次核酸檢測。轄區內出現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據疫情擴散風險或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檢測頻次。
(三)重點機構和場所人員檢測。
學校和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領域服務機構、精神專科醫院、培訓機構等重點機構,監管場所、生產車間、建筑工地等人員密集場所,常態化下應做好相關人員癥狀監測,可根據當地防控需要組織開展核酸抽檢。轄區內出現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應及時組織完成1次全員核酸檢測,后續可根據檢測結果及疫情擴散風險,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樣比例或轄區檢測要求開展核酸檢測。
(四)社區管理人群檢測。
1。納入社區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艙)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員,在出院(艙)后第3、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2。對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開展“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賦碼管理,第1、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
3。對高風險區外溢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高風險區域算起直至滿7天。流入地排查發現后,應立即對外溢人員開展1次核酸檢測,后續按要求的頻次開展;排查發現外溢情況時,如溢出人員離開高風險區已超過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檢測后,無需進行居家隔離。
4。對低風險區外溢人員,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期間間隔24小時。
5。 對涉疫場所暴露人員,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6。 解除集中隔離的密切接觸者和入境人員,在居家隔離的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7。 其他需要協查人員,按照屬地防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和健康監測。排查或協查發現風險人員后,立即開展1次核酸檢測。
(五)購藥人員檢測。
出現本土疫情后,轄區藥店應對購買退熱、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藥物的人員進行實名登記并推送轄區街道(社區)管理,及時督促用藥者開展核酸檢測,必要時可先開展1次抗原檢測。
(六)跨區域流動人員檢測。
按照“自愿、免費、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動”原則,在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務區、港口等地設置核酸采樣點,面向跨省流動人員提供“落地檢”服務,引導自駕游人員每到一地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旅客需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飛機、高鐵、列車、跨省長途客運汽車、跨省客運船舶等交通工具。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對入住賓館酒店和進入旅游景區人員需查驗健康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歲以下嬰幼兒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區域核酸檢測
疫情處置過程中,在流行病學調查基礎上,根據疫情發生地區人口規模大小、感染來源是否明確、是否存在社區傳播風險及傳播鏈是否清晰等因素綜合研判,根據風險大小,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確定檢測人群的范圍、頻次和先后順序。如個別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對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區域傳播風險較低,密切接觸者已及時管控,經研判無社區傳播風險,可不開展區域核酸檢測。
(一)省會城市和千萬級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發生后,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區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后,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感染者活動頻繁、停留時間長的其他區,可基于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發生跨區的廣泛社區傳播疫情時,提級指揮,由省級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決定是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二)一般城市。
疫情發生后,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市的城區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后,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城區之外的區域,基于流調研判,劃定一定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三)農村地區。
疫情發生后,經流調研判,傳播鏈不清、風險場所和風險人員多、風險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鄉鎮政府所在地及所在縣城,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后,間隔3天再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疫情波及多個鄉鎮時,基于流調研判,擴大范圍開展全員核酸檢測。原則上每日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條第一款 國家和社會應當關心、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時救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五十七條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公民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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