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不還會怎樣?
不還網貸會導致以下的后果:
1. 信用記錄受損:未歸還網貸將使個人信用記錄受到嚴重影響。借款人的信用評級可能會下降,這將對未來獲取貸款、信用卡等金融產品產生負面影響。
2. 追債催收:借款逾期后,債權人可能委托第三方催收機構或采取法律手段追討債務。催收行動可能包括頻繁的電話催討、上門訪問以及對親友、單位進行聯系。
3. 法律風險:未償還網貸可能觸犯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在中國,拖欠債務是違法行為,借款人可能面臨被起訴、罰款甚至刑事處罰的風險。
4. 高額利息和滯納金:未歸還網貸通常會引起高額的滯納金和利息累積。這會導致債務快速增加,使本來已經有困難償還的借款人更加陷入經濟困境。
5. 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在某些情況下,借款人未歸還網貸可能導致被列入失信黑名單。這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如無法購買高鐵、飛機票,甚至無法在一些場所就餐、住宿等。
總結:不還網貸會導致個人信用受損、催收行動、法律風險、高額利息和滯納金累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等后果。建議借款人及時償還債務,避免以上風險和困擾。
相關資料:中國有關網貸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等。這些法規旨在保護借款人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列入老賴黑名單后法院還繼續追究嗎?
要繼續追究,法院把債務人列入老賴黑名單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可以將老賴列入黑名單的情形: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老賴被列入黑名單的禁止行為: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擴展資料:
案例:
治理“老賴” 黑名單只是起點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報全國法院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有關情況,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實施情況。為配合《規定》的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已于2013年10月24日開通。
截至11月4日,全國法院依職權共將31259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失信者“黑名單”是社會誠信機制建設加碼的重要一步。不難想見,如果執行到位,“老賴”們必然會在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等多方面受限,以及不良信息在輿論及媒體倒逼之下,主動到人民法院履行法律義務。
從法律來說,《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第二百五十五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守約踐諾,法之底線。
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不少人因手段成功或“意志堅定”,成功扮演著“法律白條”的角色,債權人也只能憤而無方。雖說天有不測風云,不否認在交易過程當中有失去履行債務的能力,但這并不在此次失信被執行人的規定之列。
從公布名單統計的分類來看,這些“老賴”大多在交易時主觀意愿上就不想履行義務,因此,交易后不計后果耍賴毀約,才成為不當得利的招數。換言之,如果及早規范市場交易行為,把“老賴”攔在交易門檻之外,糾葛也許會少很多。
畢竟,法律是社會活動的最低準則,而訴訟也是公民維權的最后手段。如果在交易之初,債權人對對方的誠信度有比較客觀的認識,債務人也對自身能力進行過合理評估,糾紛可能就會止歇于交易之前。這就需要制度設計在兩個層面著力:
一是構建好全方位的征信系統,法院不僅要與工商、交行、農行、中行、建行等銀行合作,更要與征信中心、證監會等共享“黑名單”,在一切信用行為可能設計的領域,全面圍堵失信者;
二是市場交易中增加“信用額度”的門檻或環節,讓契約與誠信成為市場規則的硬通貨,把誠信規則納入交易的明規則之內。
未雨綢繆好過亡羊補牢。只有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嚴格資格審查,準確評估誠信,才能真正降低交易行為中“有錢不還”類民事糾紛的發生率,進而從源頭上緩解司法壓力,促進經濟發展,穩固社會秩序。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法制網-治理“老賴” 黑名單只是起點
欠錢被拉黑名單怎么辦
欠錢不還還拉黑名單的話,當事人要積極償還欠款,履行法院判決書,這樣經過法院核實符合條件的,可以將其從黑名單中移除,也就是提前刪除其失信的信息。一旦列入黑名單,會影響當事人的生活,這是法院對失信人懲戒的一種手段。
一、欠錢不還還拉黑名單怎么辦? 這種情況當事人應當盡快的償還欠款,積極履行法院判決書,爭取早日消除失信人信息。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做出判決以后,符合條件的會列入黑名單。對方如果有能力履行拒不執行,才能拉入黑名單的。列入黑名單后,訴訟信息會被列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在貸款審批、投標、公務員競聘等活動中都會受到影響。二、欠錢后不要面臨哪些后果? 如果在法院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欠錢不還被起訴的話面臨以下問題: 1、原告起訴后,應當積極應訴,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2、如果法院判決對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盡快履行; 3、法院判決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依法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 4、如果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 5、最后,被執行人可能因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而被判處刑罰。三、欠錢起訴的時效是多久?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綜上所述,有些人欠錢不還,被對方起訴后法院判決后可能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發生這樣事情,當事人需要盡快的履行法院判決,償還所拖欠的欠款,在主動履行義務后,可以去法院申請消除失信人信息。法院核實后情況屬實,可以將其移除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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