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擔保人免除責任的情形: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而未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的;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而未取得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在一般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者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即債權人未通過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方式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而且,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債權人在保證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同一債權既有人的保證又有物的保證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以及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所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八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1、惡意串通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對債權問題先行協商,惡意串通意圖損害保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簽訂的保證合同是無效的,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2、受欺詐、脅迫簽訂保證合同根據民法典關于可撤銷合同的規定,保證人在簽訂保證合同時并非自愿,而是受到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可免除保證責任。
3、債權私自轉讓還在保證合同的期限內,債權人與第三人簽訂了債權轉讓合同但并未進過保證人的同意,或者是保證合同中約定了債權不能轉讓,債權人依舊轉讓的,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4、債務私自轉讓債務與債權一樣都是可以轉讓的,但必須得到保證人的同意。債務的轉讓經過債權人同意的,而保證人不同意或者并未告知保證人的,保證人可免除轉讓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保證責任。
5、合同變更引起債務加重保證合同相對于債權債務合同來說,屬于從合同。從合同根據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未經過保證人的同意而私自變更主合同的,導致保證人保證的債務范圍加重的,不需要承擔新增加的債務的保證責任。
6、債權人怠于行使債權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時,債權人并無通過訴訟等方式向債務人索要債務或者并未找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等債權人怠于行使債權的,保證期間屆滿后,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7、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證責任的情形。綜上所述,受欺詐、脅迫或者是惡意串通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未經保證人同意,債權債務人私自轉讓債權債務的,或者是債權人本身怠于行使債權的,也可免除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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