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別人錢只有轉賬記錄一般是不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需要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進行佐證。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借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收集除了借條之外的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在證據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對方還款,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沒有借條沒有證據也可以起訴,只要符合起訴的法定條件即可,但是如果沒有證據則很可能會敗訴,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債權人需要找到間接的證據,一般包括有轉賬的記錄,或者是證人的證言、以及還有雙方的錄音,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這樣法院也才會受理。
比如,借過錢的證據,即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果是現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可以在場證明的人等。或是主張債權的證據,即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是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沒有寫借條的補救辦法:
1、讓借錢的人補充打借條。如果借錢的人承認有借錢的時候,而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打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2、通過聊天等社交工具,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在遇到對方耍賴的時候,可以以退為進稱愿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又借錢的事情。
3、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借錢的時候有人在場,沒有打借條相對要好辦一些;借錢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可以通過對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來找證據,比如說對方使用借款時,向別人說從自己那里借過錢,這一塊的證人還是比較難找的,因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關系人。
4、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對方借款沒有借條又不還錢的最終合法的處理途徑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證據的情況下,要及時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錢。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借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收集除了借條之外的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在證據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對方還款,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沒有借條是可以起訴的,法院受理起訴的條件并不是必須要有借條,只要發生了民事糾紛,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候就可以起訴。
以下是除了借條之外可以起訴一方當事人可以搜集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果是現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可以在場證明的人等。
借錢沒有寫借條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1、讓借錢的人補充提供借條
如果借錢的人承認借錢,但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寫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2、通過通訊軟件聊天等方式,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實
在遇到對方耍賴的時候,可以以退為進稱愿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情。
3、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實
借錢的時候有人在場,沒有打借條相對要好辦一些;借錢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可以通過對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來找證據,比如說對方使用借款時,向別人說從自己那里借過錢,這一塊的證人還是比較難找的,因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關系人。
4、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對方借款沒有借條又不還錢的最終合法的處理途徑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證據的情況下,要及時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錢。
諸如借條、轉賬記錄等都是可以證明債務關系確實存在的證據,現實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僅有借條,或者是僅有轉賬記錄,對于這些出借人只持有單一證據的情形,對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無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是較為保險的辦法。
對欠錢不還的老賴進行司法拘留措施的條件:
1、需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這是法院作出拘留決定的前提條件,如果被拘留人沒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就不能進行拘留,這是《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
2、需經院長批準。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項強制措施,屬于執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過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書面報本院院長批準。
3、異地拘留應當符合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對不在本轄區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請該院協助執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一百一十四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 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欠錢可以通過轉賬記錄作為證據起訴。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通過各種合法證據來證明其主張的事實,其中包括轉賬記錄等。
如果當事人擁有轉賬記錄,則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被告償還債務。在這種情況下,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明債務存在的重要依據。
但是,轉賬記錄并不是唯一可以作為證據的方式。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證明債務的
證明債務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借條:如果當事人之間簽訂了借條,則借條可以作為證明債務存在的重要依據。
合同:如果當事人之間簽訂了合同,則合同中關于債務的條款可以作為證明債務存在的重要依據。
電子支付憑證:如果當事人使用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了交易,則電子支付憑證可以作為證明債務存在的重要依據。
信件:如果當事人之間有來往信件,則信件中關于債務的內容可以作為證明債務存在的重要依據。
其他證據:當事人還可通過其他證據來證明債務的存在,例如見證人證言、銀行流水單、電子郵件等。
在提起訴訟時,當事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證據,并向法院提供充分、確鑿的證據。法院會根據證據的真實性和充分性來判斷事實的存在,并作出裁決。
希望以上信息能夠幫助您了解欠錢時可以作為證據的方式。
朋友欠錢不還沒有欠條沒有聊天記錄只有微信賬單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你可以僅用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如果朋友不承認欠錢,認為你是還款,或者是其他用途,比如貨款等,朋友要對此舉證,如果不能證明,那么就要還錢,如果朋友能證明這筆轉賬不是借款,那么你仍然需要繼續舉證才行。
只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但是要保證勝訴,必須盡可能的舉證充分,盡量搜集一些其他證據來印證這筆轉賬是借款。
借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借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
但是注意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其他證據時,建議不要按借錢的法律關系起訴,我們可以以轉錯人或者其他理由以不當得利起訴對方,因為法律不支持不勞而獲,此時會要求對方對收到的這筆錢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證據,如果對方解釋不了那法院會判決返還。
【拓展資料】
轉賬(transfer of account),是指不直接使用現金,而是通過銀行將款項從付款賬戶劃轉到收款賬戶完成貨幣收付的一種銀行貨幣結算方式。
它是隨著銀行業的發展而逐步發展起來的。當結算金額大、空間距離遠時,使用轉賬結算,可以做到更安全、快速。在現代社會,絕大多數商品交易和貨幣支付都通過轉賬結算的方式進行。轉賬結算的方式可分為同城結算和異地結算。
轉賬結算的方式很多,主要可分為同城結算和異地結算兩大類。同城結算包括支票結算、付款委托書結算、同城托收承付結算、托收無承付結算和限額支票結算等;異地結算包括異地托收承付結算、異地委托收款結算、匯兌結算、信用證結算和限額結算等。
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和在銀行辦理轉賬結算的單位應遵循錢貨兩清、維護收付雙方的正當權益、銀行不予墊款的原則。此外,關于轉賬結算還應遵循國家的相關規定。
國內各商業銀行先后開通了自己的手機銀行,如招商銀行,開展手機銀行轉賬匯款三年免費活動。手機銀行簽約客戶通過iPhone版、Android版、HTML網頁版手機銀行或iPad銀行辦理招行同城、招行異地、跨行同城、跨行異地轉賬匯款業務,可享受轉賬匯款手續費全免的優惠。
轉賬作為一種銀行結算方式,應用范圍非常廣泛。同城與異地、單位賬戶與單位賬戶之間、單位賬戶與個人賬戶之間、個人賬戶與個人賬戶之間均可以進行轉賬結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