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法律分析:首先根據租賃合同的內容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違反合同義務就是違約。其次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租賃關系中的一些法定義務,如買賣不破租賃和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一、房屋租賃違約責任有哪些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甲方 繼續履行合同 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2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 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 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乙方違約責任:4、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5、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0.5%支付甲方滯納金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6、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第二、 房屋租賃違約金 怎樣 賠償違約金 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 起訴到法院 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 約定的違約金 “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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