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嗎
一、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嗎
1、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私人之間抵押房產證借款,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房產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是擔保的一種形式,只要符合規定,公民,法人,其它組織的民事主體都可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后,并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是無效的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簽訂《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否則單純的抵押房產證是不等于房產抵押的。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八條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房產能抵押給個人嗎
一、房產能抵押給個人嗎
1、房產可以抵押給個人。但是要有一個抵押合同,或者在借款合同中有抵押條款;然后還要到房產局進行抵押登記。拿彼此有效的身份證是必須的,提供抵押方還要拿房產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二、房屋抵押個人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個人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
2、婚姻證明;
3、房產證;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產;
6、辦公場所使用證明;
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個人流水及公司賬戶流水;
8、上下游合同;
9、公章、法人等;
10、三方支付合同;
11、支付合同中收款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12、收款人銀行卡正反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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