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一般從房屋交付之日起起算。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其實這完全是兩個概念! 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可以判斷為開發商不履行合同規定,是違約; 但物業管理費是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公司正常經營和小區正常服務收取的費用,原則上與開發商毫無關系; 只要物業公司在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中沒有出現違約行為,不繳納物業費在法律層面上就得不到任何支持!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需要交物業費嗎只要業主收了房,拿到了自己房的鑰匙,物業就要收物管費了,當然送你的房子也要收了,開發商送房子時如果沒說送物業費,那就要自己交上了。
房產證沒辦下來要交物業費嗎? 從法律上來說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是兩個主體。房產證下不來跟不交物管費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房產證沒下來住房一般需要交物業費。
房產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從法律規定上來看,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購買的,建議不要因為一時的便宜而走險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做不了公證。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這是兩個不同概念, 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可以判斷為開發商不履行合同規定,是違約; 但物業管理費是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公司正常經營和小區正常服務收取的費用,原則上與開發商毫無關系; 只要物業公司在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中沒有出現違約行為,不繳納物業費在法律層面上就得不到任何支持。
1、物業費的繳納是以物業合同生效為前提條件的。根據行業慣例,物業合同是在交房時簽訂的,沒有交房物業服務的主體即不存在。
2、物業費是建立在物業公司對業主或者業主房屋服務的基礎之上的,交房前業主還沒有入住,物業公司沒有對業主或者業主所有的房屋進行服務,雙方不存在合同關系,因此也不存在物業費用繳納的問題。
3、如果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收費不滿,可以到物價局對收取費用的內容和收費標準進行核實,如物業公司收費與物價局公布的標準不符,可以要求物價局對物業公司進行處罰并要求其改正。
4、在合同明確約定的情況下,辦理房產證是房地產開發商的一項合同義務,一般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會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開發商一旦延期辦理,當事人可以選擇自己辦理或者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立即辦理并支付違約金。當事人如選擇自己辦理,具體辦理程序可以咨詢當地房管部門;如果選擇起訴,在拿到判決書后開發商仍不辦理,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辦理,所有費用由開發商支付。
半地下室沒房產證,沒住人,需要交物業費嗎 先看你和物業上簽的合同,看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再參考下面的
一、物業管理費應依據房產證上標明的建筑面積收取。建筑面積又包括兩部分:①套內建筑面積;②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在購買商品房時如果套內面積增加,相應的要分攤的公用面積是不是也要增加。打個比方說,住的樓一共1000平方,每平方物管費1元,占用2個平方的地方肯定要比別人占用1個平方支付的物管費要高吧。也就是說在這幢樓里占用的空間比別人大,那承擔的費用是不是應比別人高?
二、根據建設部《物業管理收費辦法》規定: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這些費用構成是按小區整體建筑面積來計算的,然后再根據面積來分擔的。
三、物業管理費是沒有辦法按單套房屋來計算的。因為沒辦法判斷單戶業主使用公共資源的多少的。
四、根據建設部《物業管理收費辦法》第七條規定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 *** 指導價的,有定價權限的人民 *** 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請看你的合同上是如何約定的?一般情況下辦理了收房手續就應該開始支付物業管理費了
開發商跑了沒拿到房產證要交物管費物業管理費各個地方不一樣,我們是房管局統一管理的,開發商和物業不是之間掛鉤.哪怕一個很老的小區,你們只要交物業費,就會有物業入住,那開發商造就撤出了,和開發商有關系?
復試樓面積房產證沒有是否要交物業費繳納物業費,是依據住房登記面積,就是房產證標注面積來計算和繳納。
物業費和房產證根本是兩個概念,兩者之間沒有必要的聯系,即使我們沒有辦理房產證在我們交房之后有義務繳納物業費,我們的物業費是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聯系,而房產證是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聯系,因此兩者關系不一,作為業主我們不應以沒有辦理房產證為由不去繳納物業費。
所以沒有房產證并不能作為不交物業費的理由,如果物業公司確實提供了物業服務,而房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所帶來的便利,那么不論該住房是否有房產證,業主都有責任與義務繳納物業費。
擴展資料:
辦理房產證的手續
1、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是在房地產交易完成后的一個月內,也就是說交易雙方需要在一個月內攜帶相關材料辦理房屋交易。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接到房屋買賣通知后,買賣雙方應持身份證、戶口本、蓋章等,交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則上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者一方因某種原因不能辦理轉讓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買賣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在三個月內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
4、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的社區做募集,部分城市已開始由銀行募集公共維修基金,支付的方式可請教開發商的服務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村集合或銀行收集代表,必須保持良好的支付證明,工資證明這兩個錢是必要的文件,辦理房產證,一旦丟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5、必須做好管理部門領取房產證的通知,并按照上述通知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制作費時,需要仔細查看房產證的記錄,尤其是地區、職務、權利人、歸屬國家等重要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證
不用。辦理房產證所需費用如下:
一、產權登記費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筑 面積500(含500)_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_的為300元,1000~2000_的為500元,2000~5000_的為800元,5000_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二、契稅稅率及繳款書
契稅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為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三、契稅稅率
1、普通住宅 144_以下為1.5%,144_以上為3%。
2、非普通住宅(高檔住宅如別墅等)為3%。
擴展資料:
物業收費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第三條 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四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進行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標示醒目,字跡清晰。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同時標明基準收費標準、浮動幅度,以及實際收費標準。
第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采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表、收費清單、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的,也應當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有關內容和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九條 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托提供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在雙方約定后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業主進行明示。
第十條 實行明碼標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的標準等發生變化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執行新標準前一個月,將所標示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并應標示新標準開始實行的日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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