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罰原則是什么意思
一事不再罰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對違法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同一形式的行政處罰,不能重復進行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是違反了某一個法律規范的行為。如果某一個違法行為違反了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規范的,這種行為就不是同一個違法行為,而是一種規范竟合的行為,有權機關只能確定某一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是合法有效的。是由法律規范所明文規定的,設置此項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體現公平原則,使得民事主體的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根據司法實際,若職員并沒有提出回避的請求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提出回避請求,對于拒不回避的,會受到處罰。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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