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剛簽完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辦
租房剛簽完合同不想租了解決具體如下:
1、租客在與房東簽訂了租賃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賃房東房屋的,應與房東協商解除租房合同,請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租客應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向房東支付相應違約金;
2、如與房東協商不成,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訴,請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
房屋租賃糾紛投訴如下:
1、租房屬于一種消費行為,遇到糾紛時,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求助。也可以前往當地房管局尋求解決跟幫助;
2、房屋租賃糾紛是指有關房地產租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發生的糾葛和爭執,這個屬于民事糾紛;
3、不過,一般租房糾紛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應該由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來解決。
處理方式:
1、租房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不適合找公安機關。但是如果租房雙方有肢體上的沖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機關的職責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2、發生租房糾紛時,如果房東發現租客在租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可報警并解除租賃合同。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可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則可以解除雙方合同;
3、若合同未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租賃雙方也可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時應當運用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及條件,切忌不作無任何通知的“解約”;
如果經過調查,公安機關認為被告并不違反規定,那么公安機關就會建議通過其他途徑處理。綜上,發生租房糾紛的時候最好是和房東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法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綜上所述租客在與房東簽訂了租賃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賃房東房屋的,應與房東協商解除租房合同,請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租客應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向房東支付相應違約金。如與房東協商不成,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訴,請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嗎
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在訂立之后,當事人一方是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賦予出租人與承租人單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權利,但是在行使該權利的時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約定的解除情形。否則解除行為可能構成違約,需要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單方解除合同的方式: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
4、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不僅可能出現終止的情況,也有被解除的時候。
綜上所述,在一方當事人提出解除租房合同的時候,另一方可以多注意一些,看看對方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否屬于違約行為,若屬于那么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半年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解決
法律主觀:
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可以采取下列辦法解決:
1、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解除合同不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承租人可以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轉租給第三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租房合同剛簽完可以取消嗎
租房合同剛簽完可以取消。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一、剛簽訂的租房合同解除的方法如下
1、首先就是約定解除,即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
2、其次就是法定解除,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或者在合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的。
合同附解除條件時,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合同解除。
二、租房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二、租房子簽合同需要準備什么手續
1、租賃雙方簽合同,發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2、雙方互留對方復印件資料。承租方留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可劃線,寫字處理,以防他用)
3、登記并檢查室內家具、電器,設施設備的數量、新舊及使用狀況
4、抄表底數字。包括電表數(預付費插卡電表則需記清結余金額,合同終止時清算),水表數(同上),燃氣表數(同上)。合同簽訂以前,表底數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以后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移交房屋鑰匙,門禁卡,車位等。如果需要的話,出租方帶承租方到物業登個記,管理嚴格的話,還需到當地派出所,居委會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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