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約定不明確怎么辦
一、 合同糾紛 管轄 法院約定不明確怎么辦? 合同 約定管轄 權不明確,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轄。在簽訂了合同之后,有可能會和對方產生一些合同上的糾紛,這些糾紛問題如果比較小的話,可以雙方解決,如果比較大的話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 民事訴訟法 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 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 民訴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 訴訟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法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財產租賃合同 、 融資租賃合同 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 買賣合同 ,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院該管轄的范圍但沒有明確的話,是可以去找法定的法院進行管轄的,比如向其中一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之前準備自己所需要的內容的 起訴書 。被告所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履行地方的人民法院是最直接的選擇。
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怎么處理?
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處理辦法: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約定應當明確、具體,以便于,但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欠缺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需要對合同進行補充;
2、根據相關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當事人在合同中對質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費用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既不能通過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4、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5、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6、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7、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合同訂立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8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9、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0、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11、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運交給買受有;
1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點交付。
合同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綜上所述,依據相關規定,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補充約定,并且簽訂補充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合同發生爭議如何解決
合同發生爭議解決方法如下: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就爭議事項進行友好溝通,尋求共同解決方案;
2、仲裁解決: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解決爭議,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3、訴訟解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爭議。
辦理合同時需要注意事項如下:
1、審查合同條款:在簽訂合同前,應認真審查合同條款,包括合同的對象、內容、義務、責任、違約責任等內容,確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的所有條款;
2、確認合同雙方的身份:在簽訂合同前,應核實對方的身份信息,確保合同的簽訂對象和授權簽字人的身份真實可靠;
3、簽署合同:在確認合同條款和對方身份后,應當與對方簽署合同,并保留好簽署的合同原件;
4、注意合同履行:合同簽訂后,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實現合同的目的;
5、注意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如果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進行,確保變更或解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保護合同權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積極維護自己的合同權益,如果發現對方違反合同條款或者拖延履行合同,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綜上所述,在簽訂合同時,建議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以便在爭議發生時更好地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條
合同編的調整范圍,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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